镜子前左照右照,一副很臭美的表情,难怪,要去灭情敌的威风,又要让初恋情人吐血,准备工作当然要充分些。
看完了自己,他又开始打量我,我有什么可以让他挑剔的?我挺胸抬头,一副很自信的表情。
林晨树猛地拍了一下脑袋:“我说怎么不对劲呢,来,我帮你弄弄。”
他把我推到镜子前,让我坐下,然后他到抽屉里找了一把梳子过来,他要干嘛?
原来是要帮我梳头,我挣扎着不让他动,他轻斥我:“别动,闭上眼睛,我给你一个奇迹。”
唉,随便他了,一个大男人,怎么喜欢干这种事?
他的动作很轻柔,我偷偷地从镜子中看他,一副很陶醉的表情,给人梳头这么享受吗?那为什么很多理发师的态度那么差?
“好了”。林晨树很兴奋。
我睁开了眼睛,我真是吓了一跳:不是因为发型有多好,而是——简简单单的一个马尾巴,鬓边有几缕碎发自然地垂着,右侧还别了一个玫红色的发夹,三朵小玫瑰,很可爱。很象多年前的我,大学时代的我。
林晨树笑得很神往:“我喜欢你这个样子,在网球场上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样子的你最好看。”
我也喜欢这个样子的自己,但是,穿着打扮可以回到从前,但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回去的,有些东西,有些人,错过就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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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我们到得晚些。
静书仍是一身黑,配了一条珍珠项链,沉静得就象一幅画。我暗自庆幸自己的穿着很随意,相较于静书不留痕迹的精心打扮,我反而占得先机,更何况所谓的青春无敌,至少我的打扮显得很年轻,所以在与静书的较量中,我虽不及她貌美,也不及她优雅,但也不至于败得很难看。
我和裴静书完全是两种风格,但林晨树和江南的穿着却是惊人地相似,都是白衬衣,而且都是麻质衬衫,是怎样的巧合?我以前经常给江南买衬衣,成为男女朋友后更是,一般都是白色的,他穿白衬衣最好看,但是很少买麻质的,麻的衣服最难伺候,洗一次要烫一次,我嫌麻烦,所以很少买这类的,静书一定比我勤快吧?
气氛不是很好,静书和林晨树聊他们的一些往事,我和江南都插不上嘴。江南很沉默,偶尔笑笑附和几句,我是根本没话说,只好埋头吃菜,不过有点食不下咽。
见我们很沉默,林晨树努力调节气氛,他很夸张地:“静书,你真是好狠心,我苦追你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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