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饼和茶叶蛋,我的精神说:“不,我要买书,我也要充饥。”我第一次萌生写作的念头是在初中即将毕业的时候,可能升学无望,前途渺茫,现实生活激发不了我的活力,我一定要赋予生活希望及新的意义,这是一种本能的挣扎,我把深夜里突然涌进脑海的一丝灵感忠实地记下来,不怕批评,不怕大人的嘲笑,自由自在地涂写。有过疑问和困惑,大多时是在月光底下,灯火旁边,或在神志不清的山村的晨曦里。
我的第一篇小说写的就是一个叫阿凡的姑娘不愿做一个庸碌无知的农村妇女。“我”非凡美丽,也足够智慧;“我”拒绝了母亲一门又一门亲事的安排,后来选择嫁给一个赤脚医生,总算摆脱了彻头彻尾的农民生活,成了非正式的城市妇人。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常常写这样的东西,为什么我的主人公里没有一个写小说而一举成名,脱离农村的呢?因为我自己常常半途而废,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让我坚持下去。同样阿凡也没有坚定的信念,可是现实中哪里有赤脚医生肯要村上的姑娘?我们村上的赤脚医生娶的可是镇上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卖杂货的姑娘,有白皙的皮肤和不沾泥巴的脚。村镇相隔虽不远,清清楚楚分隔我们的是一条河,河这边是泥巴、庄稼,那边就是水泥和石子混合的路。除此之外的区别就是人家烧煤球和煤气灶,妇人烫大波浪或者剪男孩头;我们呢?我们手上有厚的茧,我们穿着款式陈旧的衣服,我们赤脚走路,我们在河里挑水喝,我们用扇子驱蚊而不是用电风扇。我们喝稀粥,早上晚上都喝稀粥。他们早上油条、大饼,中午干饭,晚上面条。你瞧,多大的差别呀!
如果我的天性不是这么敏锐,这么自私,这么实在,我就不能结合我的诗兴的冲动,遐想成功的美妙。名利双收的诱惑让我越来越沉醉于思想的内景,稍一清醒就回到了泥巴的现实:听鸡毛蒜皮的故事,过鸡飞蛋打的日子,做鸡零狗碎的事情。这种天上人间的反差使我一天到晚神思缥缈,现实成了应付,胡思乱想倒成了本分。我天天趴在缝纫机上、锅台上、床前的踏板上写,写我的“心思”和“抱负”。写来写去也只是这些内容,实在表达不出了就去书里寻找相近的句子抄过来,改头换面一番,然后投入进去欣赏,欣赏自己的心。
命运的第一个转折(二)
那时我就已发现写作既能拯救人又不需要什么投资,后来我总结少年时候之所以写作是由于发现写作的诸多便利:第一,我发现很多书是未上大学的人士所写,这给我一种信心;第二,写作不占用白天的干活时间,不会引来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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