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说,我告诉她,直到现在,习平也没同意跟小莲处朋友。我还把习平这孩子的倔脾气跟小莲的母亲说了,叫她劝女儿别因为习平影响了自己的前途。但小莲的父母没有拗过女儿,小莲最终还是去了青岛海洋大学。她用了近半年的时间接近习平,但最终还是没能征服他。最让小莲受不了的是,习平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女孩子。小莲恼羞成怒,把那个女孩儿损容后,割腕自杀。虽然她没死成,但习平也没办法再在青岛海洋大学呆下去了。我只好安排他出国。习平出去后,开始还算顺利。后来,也不知怎么搞的,自己去了另外一座城市,一边上学一边打工赚钱。这孩子不太爱说话,在家时,他也很少说什么,出去后就更少跟我沟通了。更多的时候是跟他妹妹在网上联系。不久前,习佳(我女儿)告诉我,习平在加拿大惹上官司了。原来,在习平打工的那家酒店,客人丢了东西,是很贵重的东西。当时在场的职员中只有习平是中国人。据说,咱们中国人在国外的口碑普遍很差。在此之前,刚好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被列为加拿大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抢劫案。案件发生在白天,几个女孩子合租的房子,当时大家都在家。开门后,冲进来几个蒙面人,把这几个女孩子绑上后开始搜身,房间也被搜了个遍。总共丢失了十万左右加元现钞,还有几件贵重物品。案子很快破了。令人惊诧的是,这伙入室抢劫的匪徒竟然是中国人,而且更令人气愤的是,中国人抢中国人。这件事使华人在加拿大的声誉受到极大的损害。习平那个酒店恰好在这时丢了东西,人们很自然地怀疑到习平。习平从大家的眼神中看出了这点。他的自尊心不可能允许人们用这种眼光看待他,可他又不能辞职。辞职不就更说明“此地无银”了嘛,他只能在心里窝着气。没几天,酒店老板没给出任何理由便炒了习平。习平觉得咽不下这口窝囊气,他一气之下把老板给打了。老板一气之下把他告上了法庭。就在习平束手无策的时候,酒店老板娘挺身而出。她说,她相信习平,相信习平是冤枉的。并无偿地向习平提供了他应赔偿的医药及诉讼费。习平度过了这场危难。老板娘跟老板的婚姻关系也因此解体了。习平却跟老板娘住在了一起,并且,一个月之后两人正式举行了婚礼。我不知道习平的心里是怎么想的,出于无奈也好,感激也罢,他肯定有他的理由。但无论如何我想不通,老板娘是个跟我年龄差不多的女人,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怎么可能跟一个五十岁多的女人产生感情?即使产生感情,也应该、并且也只能是一种亲情。难道他还缺少母爱吗?我可以设身处地为他着想,孤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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