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嗯。”
因为年长六岁,凌洲老爱叫他宝宝,虽然叶初觉得这个称呼很黏糊,但丈夫坚持,也就接受这个黏糊糊像是叫小孩的爱称了。
他正要起床,突感不对,手指上竟有枚戒指,嵌有一颗起码十克拉的方形蓝宝,他震惊道:“这是?”
“喜欢么?昨天拍卖会上看见的,觉得很适合你就买下来了。”
这是成熟的富商会送的东西,谁在云雨过后的早晨收到一枚昂贵的戒指会不开心呢?叶初对奢侈品并不狂热,但也会为此行为而心动。
毕竟他还是个大学生,学生时代的生活都很简欧,富商老公送宝石戒指,是有点降维打击了。
他给了老公一个甜甜的吻,完全忘记昨晚是怎么被搞崩溃的,心中仿佛吃了蜜一样甜,不光因为礼物贵重,还高兴丈夫心里时刻记挂自己。
原来商业联姻也可以这么甜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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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洲忍不住发笑,“你怎么这么好哄,这么喜欢么?”
果真是男大学生,一枚戒指就如此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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