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家借了一大笔资金,不但让沈氏起死回生还凭借带来的资源迅速将公司扩大,私下收购股份,就算当时挺着个大肚子也坚持处理公司事务到深夜。
沈氏能有今天,离不开秦美琳。
沈鸿昌在外面花天酒地的事迹从来没有停止过,但秦美琳毫不在意,只要那些女人没有闹到家里来,她都可以无视,反正她也不爱沈鸿昌。直到沈司颜的出现,彻底将两人本就形同虚设的婚姻推向灭亡。
秦美琳一直都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有的是手段可以让沈鸿昌净身出户,但她并没有和沈鸿昌闹得面红耳赤,也没有离婚,而是拟了一份协议。
她抛出的诱饵很大,双方可以在这段婚姻关系中互利,但唯独不能弄出第二个沈司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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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条件就是沈鸿昌要将手里的股份全部赠与沈煜。
这相当于是断了私生子的继承权。
那时候的沈鸿昌觉得,公司以后就是留给沈煜的,相当于是提前立个遗嘱,完全没有觉得哪里不妥,非常爽快的签了自己的名字。
以至于沈鸿昌以为要等自己咽气才会生效的“遗嘱”居然在沈煜成年的时候就拥有了绝对继承权。
现在,只要秦美琳和他离婚,自己除了每月能拿到基础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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