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原因,但细究整首诗的感情脉络,我们不难发现,诗人的哀痛,实际上来源于悔恨。哈代悔恨自己没有在爱玛生前与她好好相处:她活着的时候,他为她写的诗寥寥无几,却能在她死后文思泉涌地写出百来首情感真挚厚重、催人泪下的悼亡诗,若说没有悔恨、忏悔、愧疚、自责、祈望弥补这些情绪,似乎很难解释得通。正因这些心理与情绪,哈代创作爱情诗歌最好的年华并不是在意气风发、风华正茂的二十几岁,也不是在新婚燕尔的三十几岁,而是在风烛残年的七十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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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深挖一层,诗人的悔恨与自责从何处而来?这种悔恨,实则源于不公。反思妻子在世时二人的关系,诗人忽然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公平地对待妻子——但,他们再也无法回到“atfirst,whenourdaywasfair”见诗第一节。此处,“fair”的作用不仅仅指“当初我们幸福时的容颜”,也不仅仅指二人初遇时风和日丽的春夏时节,而也是指二人间合理公正、举案齐眉、琴瑟和谐的关系。可叹,哈代的作品,特别是晚期成熟的作品如《苔丝》《裘德》,其最动人之处是对不人道、不公正的社会现象的抗辩,而作者本人却在妻子逝世后才幡然悔悟自己曾经待她的不公。
解析完《声音》,我想浅谈哈代悼亡诗如何对比中国古诗词中的悼亡诗。哈代的悼亡诗与中国传统诗词中的悼亡诗之间最大的差异,似乎是前者讲“理”,而后者重“情”。如《国风·绿衣》:“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潘岳《悼亡三首》:“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帏屏无髣髴,翰墨有余迹。流芳未及歇,遗挂犹在壁。”江淹《悼室人》:“流黄夕不织,宁闻梭杼音?凉霭漂虚座,清香荡空琴。”苏轼《江城子》:“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元稹《遣悲怀三首》:“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纳兰性德《浣溪沙》:“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中国古代悼亡诗中多是回忆亡妻在世时的举止行藏与琐碎生活片段、幻想诗人自己与亡妻重遇的景象,从而表达诗人对亡妻的思念之情,但并非由死亡引发出理性的反思与思考。即便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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