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
辅佐天子、统领百官、治理万事!
这是宰辅大相公的核心职责。
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皆为国策,关乎国政,自可谓国之股肱、政之中枢、策之根本。
也因此,宰辅大相公之安危,系国政之稳,社稷之宁。
行刺重臣,位同谋逆。
行刺大相公,自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谁也不曾想过,竟然真的有人敢行刺大相公。
特别是行刺江昭——这位三十二岁的大相公,两代宠臣,国之干城,版本之子!
一则,刑典之上,关于刺杀重臣的罪状,无一例外,都是一等一的重罪。
单是记载的累累罪状,就足以让任何狂悖之徒都为之心头发憷。
二则,江昭的地位较为特殊。
作为变法唯一核心,江昭关乎国运,乃是不可替代的重要人物,官家重视非常。
一旦有人行刺,判罚肯定会较刑典更重。
三则,江昭忧国忧民,为国理政,行踪一向是较为稳定,基本上都是在御书房,亦或是政事堂、昭文殿。
无一例外,其行踪都是一等一的核心区域,几乎不存在可供行刺的机会。
然而,出乎预料的是竟然真的有人敢于行刺。
而且,还是公然行刺!
于是乎,不出意外,上下齐震,官家震怒!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
行刺主谋,皆诛连三族,从犯诛连一族,告密者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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