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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通过演艺活动、商务代言、影视剧出演、直播、电商等所得收入,甲方享有不低于80%收益分成,乙方实际可得不超过20%。”
“若乙方在协议期内中途解约或拒绝履行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且甲方有权追回此前一切培养成本、宣传费用及资源投入。”
“合同期届满后,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乙方须在满期前三个月内提出解除意愿,否则协议将自动顺延三年。”
总结一下,就是:十年合约,收益二八分成,她二,程奕八,还有高额违约金,如果她违约几辈子都还不起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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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相当于,她这个人就完完全全卖给程奕了。
签还是不签?
何苒捂住脸。
这张卖身契可能是她这辈子唯一一次一步登天的机会。
掏出手机,何苒在浏览器搜索栏输入:程奕。
很快搜索结果就跳出来——程奕,1989年11月11日出生,裕庆市人,本科毕业于B大光华管理学院,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哲学硕士学位,英国剑桥大学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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