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耿奉琪调整到原告黄敏珠早就在警察局留有案底,她所有的人证也不过是四个与她关系良好的街头小混混。而且据调整显示这四个人是她的手下,经常夥同她一同敲诈有钱人。口供实在不足惧。一方是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家产过亿的良好市民;另一方则是留有案底的小混混,仅公信度耿魄也占上风。官司稳赢。
可就在案子快要上庭的前三天,原告一方突然提出了庭外和解的要求。只要二十万封口费就一定撤诉。
虽然这个案子耿奉琪稳操胜券,但是如果可以庭外和解,对耿魄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毕竟耿家有头有脸,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弄得满城风雨。耿奉琪并不知道耿魄是用什麽手段让那些如蝇逐臭的狗仔队对他惹上官非的事只字不提,但是如果这件事真闹到法庭上恐怕只会小事化大,谁能保证不会节外生枝?更何况二十万对於耿魄来说根本算不上什麽钱。
所以听到对方有和解的意思,他当然要打电话去问一下当事人的意见。
耿魄耐着性子听他把话说完,相当乾脆的一口拒绝,「不行。」
「为什麽?」耿奉琪想到自己已经力澄事实,分析利弊,可是耿魄却连丝毫商量的余地都不留,让他着实有些想不通。说到底他也是希望可以让耿魄少惹上负面新闻,能庭外和解有什麽不好?
「我对你真的很失望。」耿魄在电话那头非常冷淡地说。
尽管隔着电话,耿奉琪还是莫名的觉得一阵心虚,甚至有些许後怕。失望?他做了什麽让耿魄失望的事?他所作所为全是为了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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