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共度余生,哪怕手段恶劣,也如此地迫切,他生怕失去,因为他的人生曾失去地太多,好不容易有了今天的位置,他又得到了比权势更加渴望的东西,就像毒品,让人上瘾,可以说,他已经离不开了。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自相情愿,可是没有人告诉他该怎么办,怎么做,辛奕将手里的烟揉碎,看着黄色的烟屑落在地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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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奕的童年并不幸运,在他三十年的人生中他认为可以划分为两段,十二岁以前是在平民窟长大,十二岁以后是在黑老大手底下舔血过日子。
辛奕的出生不可考究,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自他有记忆以来就是在平民窟里长大,在没有能力工作之前,他翻过他住的平民窟那一块所有的垃圾桶,和野狗打交道,就为了那一点点能填饱肚子的食物。
在那个地方,还能有什么吃的,除了垃圾就是垃圾,在他遥远的记忆力,因为吃垃圾,他身上曾生过无数的黑斑,不过即使很苦,但是他也命硬,要不然怎么会有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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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勋霍殷和他不一样,他们生来就出生在显赫的富贵之家,享尽人间荣华富贵,顾琛也比他好,即使是一个私生子,那也是富商的儿子,除了名誉,他从来不缺少吃穿。可是只有辛奕,他生来就是与暴力为伍。
他记得他第一次吃到一顿完整的饭是靠拳头来的,是他十二岁的时候,他打死了两条饿了好几天的狼狗,然后被路过的黑老大看中,赏了他一顿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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