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此时不是心猿意马的时候,北渚还不想死,他只能抬脚,将企图靠近他们的毒虫都一一踩死。
兵士中有人打了退堂鼓,可逃跑的还未走几步,便被一根长枪搠倒在地。
一片喊杀声从头顶的山坡响起,早已埋伏多时的贼寇终于现身。他们挥舞着简陋的兵器,包围住了众人。
这群贼寇中,缓缓走出一个穿着灰色布衣的少年。他神态自若,颇为不屑地走到银枪之前,一脚踩住早已气绝的尸体,一手拔出了捅进尸身中的长枪。
他从怀中掏出一枚暗红色的方巾,将枪头的血擦了个干净。可怪异的是,这沾了血的方巾,被他十分珍重地放进了怀里。
齐猴头毕竟是这群人的领头,虽然自己已经被毒虫咬得半面脸都是胞,却还是撑起气势上前道:“尔等绿林匪寇,可知我们是何人?“
那银枪少年淡然道:“我管你是何人。”
“我们是奉朝廷令,前往宜城抗击北戎的前行官!国难当头,还请诸位弟兄以国事为紧,行个方便。我们也绝不会将此处之事透露出去!”
那包围着众人的贼寇闻言,互相看了看,脸色各异,却没有一人让开路。
叶秉烛凝神仔细打量这群贼匪,发现他们大都面色黝黑质朴,双手生满老茧,脚上也没有穿鞋。但他们的裤脚都挽到了小腿肚,露出结实的小腿来。
说他们是拦路抢劫,可衣着却都破烂不堪,打满补丁,甚至很多人手中的武器都只是一把菜刀。
说他们是土匪,还不如说是一群庄稼汉。可庄稼汉,又何必这般与朝廷为难,甚至听了众人的身份,见了他们的服制,也不曾退却。
齐猴头的一个副手颤着声音道:“我们日夜兼程,身上没有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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