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睁开眼,麻木地靠坐在沙发里,半天都没动弹,像几具行尸走肉。
有人步履匆匆地走进酒吧,只在门口停了一会,就朝着他们的方向走来。
来人身着浅灰色毛衣,身形修长笔直,手里还拿着几把伞,脸上带着一贯儒雅随和的笑意,尽管带了几分外面的冷意,也仍然让人感到十分舒服。
一见到来人,何叙就用手肘怼了一下闻牧之,“你哥来了。”
闻牧之有些迟钝地抬眼,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与那人对视。
“走了,该回去了。”
男人嗓音一向温和,像是在哄小孩。
但闻牧之却是不肯动,他抿了抿唇,垂着眼一声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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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叙见此有些奇怪,还没出声去询问,就见温廷礼从口袋里拿出一根漂亮的小熊棒棒糖,在他诧异的目光下递到了闻牧之的面前。
“该回家了,牧之。”
闻牧之被酒精麻痹的神经变得很迟钝,他抬眼盯着男人看了好一会,才缓缓抬手接过了那个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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