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九品,即现处长和科长级,三间、七架;普通百姓的房子,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饰彩色。这种礼制的规定无所不包,甚至老百姓在生活细节上也必须遵守皇帝的明确规定。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皇帝规定:公侯、一品、二品的官员,喝酒时可以用金子做的酒壶;三品至五品,只能用银子做的酒壶;没有级别的普通百姓,只能用锡酒壶。
与此相配套的,是关于各阶层的人相互交往以及举行各种仪式的礼仪。《大明礼制》对不同品级之间官员见面时的礼仪做了具体详尽的规定:谁应穿戴什么样的服装在哪里下轿、双方行什么礼、几跪几叩、答不答礼、坐在哪里、座位朝向什么方位、何时上茶、何时饮茶……都规定得清清楚楚。那些关于祭祀、朝仪的典礼,规定得更是琐碎周密得无以复加。比如皇帝出门打个猎,在什么时辰出发、身边带多少护卫、身穿什么服装、乘坐什么样的车子、打什么样的旗子等,都有一整套历代相沿的规矩。因此,皇帝平时住多大房子、吃多少道菜、娶多少老婆,当然也都是有“规定”或者说有“格”的,不能说自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即使讨厌这些规矩,表面上你也得认认真真地走过场。
在今天看来,这些规定似乎迂腐琐碎得可笑,但在当时这都是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治身容易治心难,中国帝王绝不满足于刀剑威胁下身体的屈服,他更要对全体臣民进行精神控制。这些礼仪规定,就是为了“治心”。朱元璋说,礼仪明确了,上下之分才定,这样天下才能安定。礼仪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中国传统社会野蛮、专横的等级专制,通过这些据说是根据自然原则制定的温文尔雅的礼仪,变得更有欺骗性,更容易被人们接受。终生生活在这些礼仪规条当中,人们潜移默化地接受了不平等的现实,每个人的身份意识都被强化,使屈服、顺从、奴性成为被统治者的基本性格。只有这样,专制秩序才可以得到充分保障。因此,违反这些规定,都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咸丰帝扳倒了和珅,宣布他的罪状时,郑重其事地把以下一条当成了大罪——所盖楠木房屋,奢华雄伟,超越了等级规定,房间里的隔断样式居然仿照皇帝居住的宁寿宫。明代大名鼎鼎的清官海瑞就任南直隶巡抚,消息传来,地方震动,“有势家朱丹其门,闻瑞至,黝之。中人监织造者,为减舆从”。那些有钱有势的大户本来用朱红油漆大门,听说海瑞巡抚来了,吓得把朱红色大门改漆成黑色。管织造的太监,一向坐八抬大轿,这时也吓得改乘二人小轿了。为什么?因为明代国家规定,只有一定级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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