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在贬所死于私刑,时年未届四十。
后来,张浚在多个不同场所表示了自己的后悔,也的确采取了一些补偿的措施,然而,斯人已逝。
周密比之为:“则秦桧之杀岳飞,亦不为过!”
曲端的这件事情,虽然从主角到配角到所有相关人员都是武将,但却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文祸,无中生有,却又解之合节,把那种若有若无的味道把握的很好,属于那种“一语点破,无从分说”的类型。在整个临安十八年中,能够与之相比的,大概也只有吴元美鸣条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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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元美,是李光《小史》案中的人物,他在李光治私史案发后,写了一篇《夏二子文》,声讨“夏二子”,也就是夏天出来活动的苍蝇和蚊子,里面有一句非常妙的双关语。
“夏告终于鸣条,二子之族,殆无遗类。”
这个“鸣条”,可以理解为风把树枝吹响,指秋风起,夏日终,但同时,鸣条又是一个地名,是夏商易姓革命的主战场,这儿的妙处,就在于“夏”与“鸣条”都可以作双重解释,又都能顺畅成文。但日后被定罪,也就定在这儿,假借四季更换,鼓吹易姓革命,想做什么呢你?
这篇文章出来后,就有人想上纲上线,初次尝试未成功,被上级官员驳回,最后,反而是在吴元美家里找到了突破口,才打动秦桧,对吴元美施以处置。
吴元美家中,有“潜光亭”和“商隐堂”,他的同乡郑炜抓住这两个名字上报,说“潜光”就是讲他潜心于李光,要结党,“商隐”那是自比不仕秦的商山四隐,表明他无意事秦,这样的分析诚然诛心,但也的确古雅,算得还有些些北宋文案相战时的余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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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已经快到一万字,突破了《无以言》的七千字,也超过了《桃花》的八千字。但虽然已经提到了很多人名,可要与那十八年中被打击者的长长名单相比,这仍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限于篇幅,我不能一一介绍这些名字,不能一一记录这些事迹,但史自有书,名自长垂。
……再讲最后一个故事,讲完,《临安》也便完结。
在故事的结尾,让我们回到开头,回到胡铨的身上。在他被从广东驱赶到海南的路上,张棣刻意选择了一名刻薄的使臣押解,但,这名使臣却没能完成自己的任务。
胡铨路过雷州,当地的太守叫王彦,被评价为“虽不学而有识”,虽然文字上不行,但做事情有办法。他同情并且尊重胡铨,就找了一个借口,说这个押送的人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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