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动作快一些。完事后你到我住处还有要事……”
“是。”
徐远举接受毛人凤指令后,迅速命令手下“立即行动,分头将要毙的人集中起来,再分批押到电台岚垭刑场给灭了!”
关于此次大屠杀,徐远举后来有一段交代材料上这样说:密裁齐亮、江竹筠等30人的计划,是由西南特区拟具,送西南特区代区长廖宗泽核定后由“中美合作”的电台岚垭执行。主持屠杀的刽子手由雷天元、龙学渊、熊祥等特务分子。具体是:由雷天元及渣滓洞看守所所长李磊将被杀的革命人士以转移关押点名义,从渣滓洞骗出,随后一一捆绑押至刑场,再由熊祥、徐贵林、王少山等特务用卡宾枪扫射“解决”。在刑场外围,由中美合作所地区的交警大队及西南长官公署警卫连进行严密警戒。屠杀完毕后,将他们的遗体拍成照片,台湾备核。
根据红岩烈士陵园保存的国民党特务机关遗留下的档案,当年特务机关对残害江竹筠等30位革命志士的大屠杀是做了充分准备的。下面是国民党保密局西南特区关于此次“密裁”的具体行动计划的部分原始档案记载:
奉令密裁匪谍三十名一案,遵照指示会同二处二科科长雷天元同志、警卫组组长漆玉麟同志、第二看守所所长李磊同志、本区行动组组长熊祥同志等,研究商讨乃于本(11)月7日先赴造时场实地勘察并即研究执行技术问题,谨将研商结果与意见分呈于后:
一、执行主官拟由本区二处二课、科长共同负责主持。
二、执行地点经实地勘察结果拟以造时场山后岚垭(即前本局电信总台)为最适宜,该地区无人居住,仅有卫兵二人,事前可先调离,由挖坑组人员驻守,以保机密。
三、执行工具拟用手枪予以击毙。
四、执行时间拟于挖坑工作完成后之次日开始执行。为便利拍照起见仍以白天执行为宜。
五、执行布置与准备:
1.拟设挖坑组,由警卫组派警卫六名,本区派警卫二名,以出公差名义携带行李,事前不告知其任务与地点,由熊组长祥偕事务员易大清率领,赴指定地点开始掘坑工作。在工作期与外界隔离,食宿由区负担,膳食由易大清同志负责办理(购炭米自办)。挖坑三个,每一方丈宽,二丈深,预计二日至三日完成。
2.拟设执行组,派熊组长负责,以本区行动组六人、警卫组二人担任执行。
3.摄影工作拟由张法官界担任,为免照坏慎重起见,借备相机两部,并购备胶片,每机对匪尸连拍两次,以免冲洗不清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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