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知道他该穿多大的衣服。毛衣的独有感更强,不像围巾那般人尽可衣。两相比较之下,围巾毕竟华而不实,毛衣胜在润物无声。论格调,我到底还是比林佩芝高了一筹——当然,我的扬扬不知比她的凌季康高到哪里去了。
作出了最重要的决定,我不禁释然地一笑。
话说回来,虽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可钟扬对我始终忽远忽近的。
在历次晚自习的闲聊中,我逐渐得知钟扬其实是家中次子,有一个大哥在英国工作,而父母是房地产开发商,一年勉强能与他见上几次面。常年孤独的生活,让他的内心比同龄人成熟得多,可看上去总是一副奶狗般的可爱模样。他在家里养了一只小边牧,取名叫Banquo——用他的话说,这是他最重要的亲人了。
"你看,Banquo和我有着深厚的默契呢。"
趁着课间,钟扬与我分享手机里的视频。毛茸茸的小边牧摇头晃脑的,几乎什么命令都听得懂,看来和他本人一样聪明呢。
"它好可爱。"我开心地笑着,像个小孩子。后面那句"和你一样"则被我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与生长在故乡的我不同,他从小就习惯了漂泊无定的生活,在上高中前换了三个城市。任何地方对他而言,似乎都只是寄寓之所
罢了。他什么都懂,什么都热爱,也没有什么能让他真正在乎。
说到底,他也不在乎高中那些可笑的课程。习惯了优越生活的人,怎么舍得让自己悬梁刺股,和穷苦人家的子女们竞争985名额呢?让我为他补习功课,对他而言,大概是一种娱乐方式吧。而他任劳任怨地为我打饭,恐怕绝非是出于感激,而是因为有趣可是,这又有什么有趣的呢?
最后一节晚自习,照例又是同桌之间交流感情的时段。整理完当日的数学笔记,看他也是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心不在焉地翻着一本&171;白夜行&187;,我便开始寻找话题。
"钟扬,那你有没有想过,毕业以后去哪里呢?"话已出口,我才觉得有些唐突,"我是说——你会和大哥一样,选择出国吗?"
"或许会吧,我在国内的岁月足够长了。"钟扬合上书,无谓地转着笔,"我不喜欢长久地呆在同一个地方,越是遥远的国度,越能让我兴奋呢。"
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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