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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琳有一种天生散发的热烈,像一朵风中的红玫瑰,只消用那双深湖似的眼
眸不紧不慢地盯你一下,就能让人销魂窒息。我不是没有想过她,像我这种三十
多岁的单身汉,除非是太监或柳下惠,这么个大美人整日坐在对面,不到两米之
遥,没有理由不动心的。
但随着日子的流逝,我渐渐懂得一个道理,工作归工作,爱情归爱情,她是
我心目中的女人,我却不是她心目中的男人。「近水楼台先得月」这话并不完全
正确,要看楼、水、月是不是相配,我性格内向,外表文静,充满书卷味,不是
她想要的男人。她是个百分之一百的物质女孩,希望男人有钱,开名车,住别墅
,而且要英俊潇洒,会调情,带给她刺激,似乎这样才配得上她那美丽。这些我
都不具备,一条都没有,所以,我只好死了这条心。话是这样说,心是不那么容
易死的,只好放在心里偷偷的想,但越想,心里越痛苦,越自卑。
这些朱琳都不知道,她性格外向,跟我处得很好,无话不说,甚至连自己的
感情事都说。五年来,我们的工作配合得相当默契,她曾经开玩笑跟我说,她把
我当成了闺密。我表面上乐呵呵,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什么味儿
都有。我真的很想做她的男人,而不是什么该死的闺密,她对我的亲密,反而让
我感到异常郁闷。她越是对我不设防,越是无话不说,越说明我在她心目中根本
不算是个男人。每当有人开着宝马奔驰,捧着鲜花接她走的时候,我只能把自己
深深地埋在办公椅上,可要命的是,她竟然要我为她当恋爱军师,为她的未来出
谋划策。
她的未来是有了,可我的呢?
现在,她终于要走了,嫁人了。我五年的幻想也到了头。
她只说了一句让我感到安慰的话,她说真舍不得走,舍不得我这个好同事,
好领导。我不知道她是发自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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