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点,陆徜自己盛了粥,拈了糕点随意吃起, 并不吵明舒。
明舒小睡片刻, 头忽然重重一点,险些磕在窗棂上,把自己给闹醒,她揉着眼抬头时,陆徜已经吃完了饭, 正不声不响收拾碗筷。
“我来我来。”明舒忙过来帮忙。
他一个伤患,哪能让他动手?
陆徜仍是没住手,不过也没拦着明舒, 两人一道把碗盘收进食盒内。其实这是陆徜的习惯, 幼时家贫, 他与曾氏相依为命, 为了减轻曾氏负担,他很小便学着自理家事,吃完饭是一定会马上收拾碗筷洗刷,无需曾氏再cao劳。如今哪怕他自家有了下人,哪怕魏府也有可供差遣的下人,他这习惯也仍未改变。
明舒却不一样。她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是个娇生惯养的标准千金,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日子,但如今却也养成了陆徜的习惯。即便陆徜暗地里再怎么使劲待她好,她的生活也依旧被潜移默化地改变了。
这改变不是不好,却多少透着点心酸。
收拾好了碗筷,明舒把食盒交还外面的下人,下人很是诧异,道了数声谢方才离去。她转头看到陆徜站在窗下怔怔看自己,也不知在想什么。
“发什么呆?”明舒问了句,走到盆架前扯下干帕,“坐下吧,我替你绞绞湿发。”
陆徜刚沐过浴,身上是清爽好闻的澡豆香,里衣外头只罩着件月白薄袍,约是肩臂有伤的缘故,衣裳系带并没系牢,襟口微松,锁骨清晰可见,脑后湿发也没拭干,垂覆肩背上,整个人便不似往常的端整,透着极其罕见的慵懒。
十足十的病中美人。
他没拒绝明舒的好意,坐到窗前,由着明舒摆弄。
明舒一把捞起他所有长发,拿干净的大帕子包住,由上往下用力按着吸水,再慢慢绞拧,而后将帕子展开,兜头盖下,又摩挲起他的头来。
“阿兄头发真好。”一边擦,她一边感慨。
比女人的头发还好,青黑浓密还顺滑,像一捧绸缎。
陆徜蹙蹙眉:“怎么又成阿兄了?”
“叫顺嘴了,哪那么容易改?”明舒道,“况且……你这兄长当得挺称职,我可舍不得平白无故少个阿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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