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发现那件衣服是我的外袍之后,他把衣服扔给我,“穿上,别晒伤了。”
在大草原的时候,我们身上那层皮毛,充分的为我们阻拦了阳光的炙烤,而现在,人类光秃秃的皮肤,毫无遮拦,我确实感觉到自己离晒伤不远了。
我看到金毛手里拿着一个什么东西在看,有些眼熟,“这是什么?”我耐不住好奇心地问。
“战利品。”金毛有些得意的炫耀着。
我才想起来,这是那个海盗头子身上戴着的鱼骨链子,这个链子粗犷而戴着海的味道,看起来不太像那个海盗头子的品味,我有些喜欢这个小工艺品。
金毛看了我一眼,把那个链子挂在了自己脖子上,他野性的外表,古铜色的皮肤,与这个鱼骨链子很相称,我不得不承认,他戴着这个比我更适合。
金毛看了看我清理好的东西,大部分都是食物,他在里面翻翻捡捡,居然让他找到了一瓶酒,金毛高兴地咧开嘴,牙齿雪白晃眼,他冲着我说晃了晃酒瓶子,“喝一点?庆祝我们死里逃生。”
说完,他仰脖就猛灌了一口进去,我想了想,把酒瓶拿过来,也喝了一大口,昨晚的惊魂体验让我现在心有余悸,喝点酒提提神也好。
我和金毛讨论了一下我们目前所在的方位,按照金毛从水手们那儿打听到的情况,我们现在的位置离提尔还很相当远,唯一的希望大概就是像珍珠一样散落在内海中的阿尔群岛,无数大大小小的岛屿分布在那个狭长的岛屿带上。
金毛满怀信心的说,幸运的话,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一座小岛。
事实证明,海洋不是两只菜鸟能玩转的,虽然我们万般小心,随时注意航行的方向,一直朝着北方前进,但是三天之后,我们还是没有看到除了我们之外,漂浮在海上的任何东西,这让一开始还满怀希望的金毛有些懊恼。
为了保持体力,我们轮流休息,太阳的炙烤让我们脱水,但是我们不敢浪费一星半点的淡水,即使我们已经很节省,经过了三天时间,所剩已经不多。
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把脚泡在海水中,让自己稍微凉快下,偶尔的时候,可以感觉到海鱼们试探着碰触我的脚,我懒洋洋的晃了晃,吓走它们。
开始的两天,也许还有力气和它们捉迷藏,想尽办法把它们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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