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有吃的住的地方。”
霍严本是已经对这些下人存在的地方充满厌恶了,他宁可死了也不再想被人吆来喝去,被人讥讽当狗耍把戏。
可是……
少年抿了抿嘴唇。
“……救我的小姐,是谁?”他低声道。
刘叔身后的那几个小厮也才十五六岁大,一听到这话,顿时有点不敢相信地七嘴八舌起来。
“你连我们虞府的小姐虞楚楚都不知道是谁,你是安城的乞丐吗?”
“是啊,你不会连自己在哪里都没搞清楚吧?”
刘叔摆摆手,让他们住嘴。
他看向霍严,“你是如何想的?”
少年抿起嘴唇。
“……我想留下来。”他低声说。
霍严便留在了虞府。
从五岁开始的颠沛流离让他的心房紧闭,连霍严这个假名都没有告诉其他人。虞府的下人便管他叫‘小牧’,因为救他的那一天,也被称为牧日。
他以为虞府的下人圈子也会和苏家一样凶险,没想到虞府上下的氛围都很好。
虽然也有自私自利之人,背后嚼舌根的人,却至少不存在下人之间互相嘲讽动手的事情,别人也不会因为偷懒而想把自己的事情交给他做。
他们甚至看到霍严才八岁,又那么瘦弱,反而都对他很照顾。
很快,虞府的下人们都知道这个新来的小少年性格有点沉默孤僻,而且明明长得就是很好看,却特别讨厌别人说他长相。
刘叔让人分配给他的工作也并不累。
其中一项便是浇花。
虞家小姐虞楚楚最爱荷月花,荷月花只有粉色和蓝色两种颜色,在冬天也照常开放,却在北方十分稀少,非常昂贵。
虞家有钱,又宠女儿,她的独院里,摆放着几十盆的荷月花,在冬日也能形成花海,无比漂亮。
霍严偶尔轮值来浇花,他总希望能再看到虞楚楚,可就像是命运跟他逗着玩一样,一次都没见着她。
等到冬天过去,春天到来,霍严终于也碰到过几次虞楚楚,可他总是忍不住躲起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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