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不能动袁崇焕,直到后金军完全退出长城,祖大寿领兵回到辽西,崇祯才对袁崇焕定罪、动刀。
崇祯以如下罪状给袁崇焕定罪:
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岁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崇祯长编》卷三七)
那么袁崇焕这些罪名都是真的吗?咱们逐一分析。
一,付托不效。这是指崇祯皇帝命袁崇焕为蓟辽督师,指望他五年复辽,而他辜负了皇帝的嘱托,致使后金军队长驱直入,攻打京师,给明朝带来极大的震动和损失。(按:这个事嘛,崇祯的确苛责了袁崇焕,因为后金军是绕过了袁崇焕的直接防区杀向北京的,而袁崇焕在得知了皇太极大军杀到之后,就立即阻截,先后在遵化、蓟州、通州拦截后金军,可惜的是都没碰上,或曰都失败了。因此这一条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