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帮助他什么?等他站稳了再说吧!有缘,及会再见的。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自己是个律师;而他却是混黑道甫出狱的人。她有信于他,他搞不好会退避三舍;男人的自尊与自卑是一体二面的,女人是伤不得的,要是遇上那种不会转圜的大男人就更完蛋了。白水晶咬了咬唇;会再见的!那时可要想个好办法,她不玩欺瞒的游戏,而且她要嫁给他。改天找浣浣去吧!她搬去与一个据说是“正人君子”的男人同住,近两个星期不见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发生;如果有恋爱事件,她正好可以观摩一下。
丁皓是个坐不住的人,如果他能安静坐在办公椅上超过一个小时,就代表那时他很想睡觉;最正常的丁皓是跟着员工四处巡视,一回来就很随意瘫在沙发上烟酒不离身,听着朱浣浣报告这些天工作的进度,露出一贯懒懒的表情。
今天丁皓没出公司,真是奇怪。朱浣浣一边输客户资料到电脑中建档,一边偷瞄他;他甚至还叫她闭嘴。有很多次,她在口头报告是,用甜甜软软的嗓音催眠了丁皓,往后丁皓午睡睡不着时,都会叫她背一篇文言文来给他助眠。天生的嗓音她改不了,对他的“善加利用”又好气又好笑。闷一早上了,丁皓一会儿到楼下,一会儿上来,说在等人,而孟冠人也用高度兴趣的眼神在门口张望。这两个人今天真是太奇怪了,他们连午餐也不肯下去吃,到最后委托她去买自助餐。
是什么重要人物呢?朱浣浣提两个饭盒从巷子口走出来,等红绿灯是还在想。昨天丁皓要她一同到六楼搬一些杂物去丢,说是要给客人住,她还顺便大清扫了一番,到今天腰还有些酸疼;谁叫她天生的鸡婆命。见不得屋子杂乱不堪。
正想得入神,一辆宾士车挡住了她的去路。朱浣浣睁大眼看到三个彪形大汗围住她,而站在她面前的,是一身雪白西装、手捧一大束玫瑰的王平志。他拿着花的手搁在车盖上,另一手叉在裤子上,双腿交叉而立,面孔以四十五度角面对她,前额的头发吹得高高的,活像是刚从精品店走出来的样子,从头到脚都一尘不染。
下了二三天的梅雨,此刻天空仍灰灰的,有丝阴郁,他这一身白实在很不搭调。“嗨!浣浣!”王平志以很酷的手势将花送到她面前。
朱浣浣并不怎么想见到这一个人。在公司帮哥哥的忙时,成天受他骚扰;她已经拒绝得很明白了,可是这人并不懂得罢休,天天藉故找她,并且双眼明确地写着“欲望”二字,老是流着口水盯她的胸部看——那是她坚持离开公司、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主因,已经半个月不曾见到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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