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思迅落寞一笑,「我有工作经验啊。以前一天做两份工作,在便利店、超市、餐厅、酒吧都打过工。假如咖啡馆能兼卖酒精饮料,我可以做酒保,我懂得调酒啊。」
「真的?」卓远文意外。他想不到思迅以前有打过工。难怪在咖啡馆工作那么久,他从没听思迅抱怨过一句,喊过一声累。
「骗你干吗?卖酒利钱不错,客人给小费也阔绰些。要卖吗?」
「不,我们不卖酒。」
少年听见扁扁嘴,期望的丰厚小费落空了。
「你以前怎么会去打工?而且还打两份?」
方思迅轻轻叹了口气,取出小电炉烧了开水泡茶,在淡淡的茶香中说起从前。
「因为我和男朋友私奔。那时我们也是租住人家的阁楼。那里很旧,有很多蚤子,还有一股霉味。房间放了床,连衣柜也挤不下,幸亏那时也没钱多买新衣。」回忆起又苦又甜的日子,思迅笑得很温柔,「那里没有独立浴室和厨房,平日只能吃泡面,发薪那天才能买肉和蔬菜,用小电炉煮火窝请朋友吃,那个火窝很好吃,是我男朋友煮的。」
「火窝不是都一样吗?」微笑。
「他煮的就是特别好吃!」少年坚持,并惆怅地说:「往后我再没吃到那么好吃的火窝,不管什么一流餐馆都比不上。」
那是心情的问题,思迅一辈子都不会再吃到他记忆中的美味火窝。卓远文大感怜惜,轻轻问道:「父母不能接受同性恋,所以你们被家里赶出来了,是吗?」
「我们是自己离开的!」瞪眼。
「那么清苦的日子,你能习惯吗?」
「世上没有不能习惯的事,只有愿不愿意。」少年牵牵嘴角。
由豪华别墅搬到贫民窟,居住环境污秽不堪,邻居都三教九流的痞子,他也有过感到委屈的时候。
那时最害怕的便是恋人出外打工。从清晨到深夜,只有自己一人留在贫乏的家。没有电视、音响、冷气机、雪柜、几乎隔绝与外界的接触,他的心情抑郁得想自杀。
『不要出去,不要留下我一人!』抱着恋人的大腿,任性地哭着要求。
『思迅,我们要吃饭,要吃饭就得工作。』
『我不要吃饭了,我要你在我身边!』最后两人一起抱头痛哭。
不过,再苦的日子都能慢慢习惯,娇纵的少爷学会做家务,学会精打细算,学会放下骄傲,看老板脸色,向客人赔笑脸赚小费。
他是愿意的,所以不嫌苦,也不后悔。可是……
「你从没告诉我,你是天才学生,而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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