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这样也好,我从此也许再也不会摇摆,再也不会动摇。
我轻轻地点了点头,有些羞涩:“我是第一次,你轻一点。”
的确是第一次,有些不可思议,我和江南,竟然从来没有过。我经常在他的小屋留宿,也睡在同一张床上,不过从来没有。我并不是很保守的人,两个人相爱自自然然地发生这种事情,我并不反对。保守的是江南,他坚持要保留到新婚之夜。我那时经常在他那里留宿,睡相很不好,每天醒来总是见他很痛苦的样子,我比较晚熟,那时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痛苦,还总喜欢粘着他,这大概也是他急于一毕业就结婚的理由吧。
不知道这样好不好,对我自是好的,虽然这个时代对这种事情已经不是很在乎,但是——我还是应该感谢他,我看到了林晨树的眼神,这个世界的男人再豁达还是希望自己的女人能够完璧无暇。
林晨树的手有些迟疑,终于,他轻轻地吻了吻我,替我拢拢衣服,起身:“他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我们的第一次留到结婚那天吧。”
我有些吃惊,他这是怎么了?
对江南,他仍不能释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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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西北
北北出事了。
说得更准确些,应该是刘公子出事了,为了北北。
那次刘公子把北北拉出去好好聊过后,两个人果然关系缓和了许多,也能在一起说说笑笑了,当然距离刘公子的目标还是相去甚远,所以刘公子正非常努力地缩短着这种距离。
也正因为此,所以北北出事的时候,刘公子正和她在一起,面对几个彪形大汉,这一次刘公子表现得相当勇敢,以一人敌数人毫无惧色。一来大概是因为决不愿意历史重演而平生出的勇气,二来也得益于他多年苦心修研跆拳道,总之刘公子这次表现得很漂亮,一雪前耻,让北北刮目相看。
英雄救美的代价是惨痛的,刘公子也被揍得够呛,那些打手后来被赶来的警察当场擒获,据交待是被北北的栏目爆了光的企业主雇人干的,主要是想给北北一点教训,所以那些人下手的时候不算太狠,刘公子只是受了些皮肉之苦,倒并未伤筋动骨,不过因为北北受了点惊吓住进了医院,所以刘公子也顺理成章地住了进来,当着北北的面,他总是喜欢秀自己手上、腿上的伤口,弄得北北内疚得要命,心甘情愿地服侍他。
刘公子难得有此良机与北北亲近,自不会放过,今天腿疼明天脑袋疼,就是赖着不肯出院,没见过象他这么喜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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