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丝丝的安全感。
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都已经过去了,我再也不会浪费我的时间了,再也不会再也不想为那些无谓的事伤心快乐。
呵,我的漫长的迷茫的青春期何时才能结束?而有时我在想,干脆死在这漫长的青春期里得了。也挺过瘾的。我在黑暗之中小心翼翼地为自己涂着红唇。然后想象着以一个男人的眼光去欣赏它,这个过程令我着迷,我因此认定自己是个自恋的女人。从小我就喜欢拿妈妈的口红、胭脂给自己化妆。然后捧着镜子照个不停,我非常喜欢把那些神奇的东西涂到脸上,然后看自己的脸慢慢变得与众不同起来,我喜欢那种鲜艳的颜色,我一直深深迷恋着美国70年代鲜艳的色彩,五光十色,流光溢彩,光怪陆离,绿色的眼线笔,眼影,粉红色、金黄色的胭脂,带有亮片的指甲油,这些东西都让我倾心爱慕不已。像维维安。韦斯特伍德以及约翰。加里亚诺的设计一样引发我的疯狂。
白天给《×世代》一个叫T的人打电话,我以前听说过他的名字,他曾玩过乐队,现在是写乐评。我想找他聊会儿。
他的声音出乎意料地好听。听上去挺清纯的。我们好像聊了会儿音乐,他问我喜欢什么乐队,现在在做什么工作什么的。还说我的文笔很好,我发表在第一期杂志上的《×××》他看了,“我挺有感触的。还成,写得不错。”
“是吗?谢谢,不过那是另外一个女孩写的,我那篇在《×××》的右边。”我有礼貌地纠正他的错误。
“啊?那不好意思……”
“没事儿。”
我们又接着聊了五分钟,他有点急促地说,“真不好意思,我们这儿……不让长时间接电话,要不然你告诉我你的电话,我晚上给你打过去怎么样?”
晚上大约八点时T打来电话。
“嗨,我是春树。”我说。
“嗨,中午时不好意思。我们编辑部主任刚批评过我老在工作时间打电话你就来了电话。”
“是吗?”我说。
我们聊了一会儿,他特别能说,我眼睁睁地看着表从八点走到十点。几乎每一次他说话一停顿我就看一眼表,发现比刚才又过了十五分钟,不多不少,屡试不爽。我觉得他可能对我有点儿好感。
“你会想我吗?明天?”结结巴巴的声音,带着一丝寂寞的期盼。
“会吧。”我说,“有时间联系吧。”
天上下起了小雪。我穿上外衣到楼下去拿信。到楼下拿信,这可能是我现在一天中惟一一次和外界的沟通吧。我涌出一个念头,如果T会爱我,那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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