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鼾,那是属于二十二三岁正值妙龄 的女孩子所特有的喘息。我想象得出,她们是一边听着摇滚乐一边在碗边堆满各种 挑剔出来不能下咽的“边角料”地吃完午饭,然后用勺、叉敲着饭盆从水房胜利归 来;在与隔壁。对门或再隔壁、再对门的女孩互相做了无数次串联之后;在大谈特 谈市场经济对文化的冲击、试婚的利弊、化妆品直销与柜台销售哪种更好之后,她 们才终于经不住困倦地睡去。我还想象得出,在下午第一节课预备铃响起之前,有 课的那位一定会让她的闹钟提前大叫,而另一位没课的也会随着闹钟大叫地提出抗 议。当然,如果我置身其中的话,无论我还是我的闹钟都不会叫,于是就成了她们 和它们当然的听众。到了我这个年龄的女人,早已过了浮华、喧闹的阶段。可面对 两个闹轰轰的女孩,我又能怎么办呢?老气横秋地教导她们?不,我可不想扮演老 处女的角色。我也曾有过如花的青春,看到她们就像看到了我自己的过去。如果不 是我非得忍受她们的喧闹之扰,如果我不是与她们同居一室,我甚至会欣赏她们的 作为。
大学刚毕业那会儿,我比她们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时宿舍里住的是我们三个同 龄的女孩子,蔷。薇和我。蔷从北方一个大学的心理系毕业后,来这里教公共选修 课,她并不想搞什么研究,只想成为这座大城市的一分子,因为她的男朋友在这座 城市有很好的前途。薇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姑娘,16岁独自一人来到这座城市读大学, 然后再读研究生,硕士毕业时竟与我这个学士同龄。我们三个同一年参加工作,虽 然搞的专业不一样,毕业于不同的学校,又来自不同的地方,但同龄女孩之间的相 通使我们相处融洽。周末一起打牙祭,然后打扮得漂漂亮亮冲向舞会;假期过后总 是各自搬来一堆家乡风味,然后都抢着吃别人的。当然,蔷被男友“掳”走,我和 蔽少不了一起当面痛骂背后羡慕。那时我可真年轻,年轻到以为天下的好男人都是 为我而生,由此便是对围在身边的男孩子更多是不屑一顾,只等天下最好的男人降 临。
一年以后,蔷结婚了。她保留自己在宿舍里的所有用具,她说她有两个家。我 和薇听了好感动,毕竟是相依为命的伙伴,少一个总不免有些凄凉——虽然蔷是去 嫁人。每到她先生出差,她就跑来住上几天。我和薇总是盼着蔷的先生出差。但是, 蔷究竟不再是从前的那个蔷,我们的话题里多了一项,就是谈论蔷的家和她的先生。 谈论别人的先生和互相谈论男朋友。罗曼史可大不相同。很微妙地,我竟然开始注 意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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