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公室的门口。这下可轮到我和这位姑娘尴尬了。过了两天,整个 单位就满城风雨了,科长私下跟我谈话,我才得知有人传宣传科新来的女大学生在 我这里过夜。我作了解释,科长则说:“这事儿是真是假我不管,我只希望望你今 后要多注意影响,你最好尽快另找住处,也免得再有人说闲话。”那位女大学生, 一个年轻未婚的姑娘,可想而知面对这种流言蜚语会怎样,一个月后她调走了。为 了避免无辜的伤害,流言的骚扰,我从此将办公室划为异性朋友的禁区。
终于有一天,单位要分房了,房管科的同志通知我,让我填张表。我认真填好 了表,交上去,静候佳音。可后来一公布结果,我却榜上无名。我便去探听究竟, 为何是这般结果,我大学毕业到现在也工作一年了,论工龄、职务和贡献,我能在 分房之列。原因找到了,单位领导发话说,我虽属于分房之列,但因为我离婚了, 所以不能分房。如果像我这种情况也能分到房子,那就是鼓励离婚,而鼓励离婚就 是破坏安定团结。从安定团结的需要出发,我便不应当被分到住房,这样有利于教 育那些正在闹或要闹离婚的人。我离婚倒成罪过了!我不服气,提出自己若现在结 婚,是否就能分到住房呢?头儿说,这可以研究研究。几经上报请示,终于有了回 话,只要我近期结婚,就可分到住房。我没有考虑过再结婚,房子自然未到手。这 批房子算分完了,虽然没我的。但我反倒心安理得地住在办公室里。因为部里一位 干部的儿子在我们单位分到了房子,他也是个离婚者。但据说因为是女方有外遇造 成离婚的,所以他受到特殊照顾。总之是比我有理由得到房子。可能是领导自知理 亏,当我就此事提质疑时,领导王顾左右,说我如果实在找不到别的住处,也不要 太着急,可继续住在办公室。
住在办公室,没有厨房,吃饭便成了问题。独身单过也不能总下馆子吧。单位 没有食堂,大家带饭,我则只能自己做。大家带饭在单位热,只有两个煤气灶,我 只能等大家热完饭再做自己的,很不方便。于是,我买了个电炉,但却又招来了麻 烦。领导立即到财务去查账,调查谁批准我买的电炉子,我真是哭笑不得。我又得 找领导解释,我用的是自己的钱而而非公款;我希望自己能在中午按时吃饭,因为 午休时间太短,等别人热完饭再做自己的饭来不及。
过了不久,一个朋友来找我,他要出国很长一段时间,要让我帮他看家。这真 是喜从天降!我终于又住进了单元楼。住在别人的屋子里,一切东西毕竟不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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