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游戏很厉害,玩CS能枪枪爆头,之后的接触后,事实证明,确是如此——被人枪枪爆头。
此人名叫冷风,名字与相貌甚合,煞气十足,不说话的时候,倍像流氓。又与性格相反,爱讲话——基本上是废话,大话。后来和我颇玩得来,主要是我俩有共同爱好,就是爱通宵上网。是以我们常深夜结伴外出通宵,日子久了,感情也就加深了,能称兄道弟。
我就这么听着他们的胡吹,无聊之极,睡意涌了上来,觉得新来乍到,不便早睡,便摸出烟来,绕寝室床铺挨个散发了个遍。众人接烟,顿时有了好感,对我问话不止,对着他们的问,我自然挨一回答了,却是懒得多说,问什么说什么,无趣得紧。只好乘着他们无话可问的时候拿出了电话,打给了我的女朋友。
对了,我忘介绍我还有个女朋友,名叫李荔丹,是我高中时认识的,事实上是初中就认识了,只是那时我们互相不知对方认识自己,是以我从来就是碰面擦身过后,回头观望,心中感慨,要是能和她认识该多好啊。
她长得并不漂亮,性格也与我不大合得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她,之后会和她一起,没有理由,如同她没理由的答应了我一样。朋友告诉我,爱情不需要理由。但那时我迷惑的是,我懂爱情吗?
记得第一次约她出来,我们都很高兴,至少我很兴奋,这是我第二次主动约人,颇有点紧张,尽管有着以前的经验,却是在脑中搜寻不到,不知如何进行约会。幸运的是,她约会经验丰富,没上学后,在家闲着无事,多次约会,经验高出我十倍不止。约会中我一直听她的,她说喝水,我便陪她去。说吃东西,也随她。只有上厕所的时候,我不便陪伴,在外面等候。
折腾了一个下午,身心疲惫的我终于等来了月亮,牵着她的小手,在小道上漫步,听她说着生活中的琐碎小事,颇感兴趣,不断追问,偶而拣几句好笑的话加进去,引得她咯咯发笑。一直到夜深,在她家门口,我俩十分不舍,她扑在我胸口,听我说着情话儿,互相感受着给对方的温热,尽管那是夏天,贴身的接触,让我们汗水涌起,却是衣衫单薄,触感真实细腻,这让青春期的我们,热血沸腾,终于还是定力不足,把持不住……
两嘴粘在了一起(让大家失望了),刚一粘上,我俩便知道对方不是第一次,因为我们都很自然的伸出了舌头,缠绞在一起,滑润香甜,互相呼吸着对方的气息。感受着,享受着。其时,明月在天,路灯昏暗,蝉儿滋啊轻鸣,我早已脑中空白一片,享受着这软肉温香。
良久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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