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省略百字)。然后让同学们都各自介绍起来。
我们叫他陈老师,他也是我一生中最尊敬的老师,在我今后的人生中,他所给予我的经验教训使我获益蜚浅。但是对于他当天所说的话我却是一句也记不起来了,多年来的头痛缠绕着我,记忆组也开始不清晰起来。
玉的出场很简单,我开始根本没有注意到我身后的这个女孩。模样很清秀,也很瘦,也很高。我在多年后,经常午夜梦回时,我被脆弱的自己哭醒,开始了一轮又一轮新的迷惘:“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答案很不确定,但我自己知道,绝对不是一见钟情。因为当年我太年轻,说白了就是太小。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有人会说我说谎,可是我知道自己不是。
我想大多人都读过辛弃疾的《元夜》吧,按我的想法只有那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可以代表出我的心境。
有时候你会发现,你平时身边的人,直到你失去的时候,你才会真正的懂的他(她)的重要性。可是人类最悲哀的莫过于回头太难,世上那有卖后悔药的呢?错过就等于永远失去,爱情亦如是。
第三章
第一次对玉的真正注意是初中三年的时候,当时我的个子不算很高,但是学习不是太好。老师把我编到了中心的位置,以便把前排的好位置留给那些现在所谓的高等优秀生。她在我的身后,整整坐了三年。
在人们小的时候通常有种非常有趣的心理现象,认为吸引个高漂亮的女生最好的目光就是欺负她,以便在她的心里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并常常将她弄哭。并且还有少许自豪感。不知道这算不算早恋的一种,我想应该算吧,但是大多人在那个年龄的时候通常没有注意过。等到了要注意女生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慢慢长大,童真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化而不复存在。
当时我可以做证,我的这帮同学虽然是处于在一个动荡混乱的年代。但是早恋的事情绝对属于凤毛麟角,在当时的男女之防相当严重,有的时候甚至和女生说了一句话,都会被男同学瞧不起。
那天的事我想我到临死之前也永远不会忘记的,永远不会。
浮躁的夏日,火热的骄阳,还有一帮年轻而驿动的心。
在午休的时间,黄土操场上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学生在踢着足球。看他们那股卖命劲我到现在还很怀疑为什么国家队到现在还没有在世界上真正露过脸。洋槐树上那一种至今我仍记不起名字的昆虫在“沙沙”的拼命吵嚷,一切都那么让人感到是那么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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