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鸡丝热汤面,一小碟腌芥菜。
吃饭之前他打开包裹,取出来一双筷子,一把木勺。
卖面的那中年大叔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些鄙夷,那眼神里的意思大概是觉得林叶穷讲究。
林叶用自己带的餐具吃饭,这一幕也被旁边那桌吃饭的几个年轻人看到了,那几人嘀嘀咕咕了几句什么,然后就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林叶听到了其中有穷酸两个字。
这几个人都是城中的泼皮无赖,每日都在这几条街上各处吃霸王餐。
林叶听到了他们的嘲笑声,丝毫也不在意,但他低头吃了一口面后,却微微皱眉。
鸡丝分量不算少,但切肉丝时候刀法不对,顺着鸡肉纹理切,肉丝就显得有些硬,不好咀嚼,发柴,易塞牙。
葱花放的太多了些,冲淡了面汤的香味,这一碗面,唯一让林叶满意的就是那三片薄如蝉翼的白萝卜。
这三年来他为婆婆做饭,精细到了极致,连自己的嘴巴也喂的刁了,除此之外,他还有些许的洁癖。
于是他想着应该寻个住处才对,最起码要能做饭,外边的东西着实不好吃。
即便嫌弃,他还是把面吃的干干净净,连面汤也喝了,因为婆婆说过,浪费可耻。
吃过饭,借了些清水洗干净自己的筷子和勺,每一个动作都很认真,完全不符合他的年纪,像是个一丝不苟的老人,那位被称为菩萨的老人。
林叶把伞打开,钱袋子在伞里藏着,拿的时候哗啦哗啦响,显然银钱不少。
卖汤面的大叔脸色都变了,连忙过去用自己身子遮挡住林叶,压低声音道:“你快走吧,小心些。”
林叶谢意的看了大叔一眼,收拾好东西,牵上他格外喜欢的那头小毛驴离开。
才走了没多远,那几个泼皮无赖随即跟了上来。
为首的那人二十六七岁年纪,叫高恭,后边跟着的那几个人都是他手下,一个叫宋富喜,一个刘大发,还有一个叫赵财。
“小兄弟,你等等。”
高恭上前,一把搂住林叶的肩膀:“小兄弟是外乡人?第一次来云州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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