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乃丽,不执笔,却一直伴随他。译者南木,起笔还不错:“一年中最短也最长的二月留得太久了。冬天好像就赖在那里不走。”“妻和我却梦想着要亲自窥探一下春天向北奔驰的全程。”
你答应我的“创作假”,我极感动,但又噘起嘴,“你怎么舍得我离开你,哪怕一分钟呢?”又想,把我足迹所到之处写给你,你点评后,成为我们专栏的类别之一。
10∶45am,去后屋包了一阵馄饨回到书桌边,雨淅淅沥沥下起来了。
11∶15am,雨停了,黄梅时节雨,有点凉,我进屋了。
只有3∶30pm,天已经黑下来了,1pm时,阿姨和Jenny妈妈给她点瞳孔放大的眼药水( 以测近视程度 )把她弄哭了,大哭,我哄了很久,又给她读Spring,她还喜欢听。此刻她跟妈妈走了。噢,还读了The parts of your love letter和悼翰老的剪报,她说:“他写得还挺不错。”
那篇《 海明威遗失的手提箱 》,你寄过给我了,挺有意思,真的挺好!
你还有疯够了的时候吗?
陈登科约去黄山,也同时约了我,我没去。你以后会跟我出门吗?那我除了你,什么也看不见了,仿佛陪Jenny下泳池一般,我会目不转睛地看着你,你的分量在我是予以3乘3,你孩子们会批准我带你走吗?医生会批准吗?咱们先从近些的地方试试,先下“浅水”,咱们试试。孟浪、龚之方、车辐都比你大,还到处跑哩!京沪来往孟浪只买坐票,所以,我说他为我送亲,我为他买机票。
我也不怕热,我一般从不拿扇子,也从不用遮阳伞。以前,我也挥汗写作,连电风扇也不用,近年来娇懒,觉得热起来烦躁得慌。我以为我要改脾气了。有人说,一个人年轻时脾气太好,老来会变得倔了。幸亏我们的Romance发生在我尚未蜕变之前。
我喜欢吃西瓜,有条件( 不太贵时,不跟孩子抢时 )我可以吃半斤,用勺挖来吃;也喜欢吃冰淇淋,吃眼下一元一只的蛋筒冰淇淋。但不能拿这个给我替代下什么来,这些都是额外加的,但我最多吃两个冰淇淋,从没吃过12…14个,香港的、美国的冰淇淋都特别好吃。猕猴桃的,薄荷的都是淡绿色,一买一大盒两大盒,那只有自己家驱车去才能买。
我继续看Spring了,有人说我也是旅游作家,走的地方多,但我绝大多数是写人的。我并没有有关大自然的知识,并也老闹不清东经北纬,东南西北,东周西汉……更认不得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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