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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已经升的老高了,谁也没有在意自己嬉戏的操场脚下,那一个个灼化的蜡迹。
她长的并不漂亮,可人缘奇好,属于人见人爱的那种类型。第一次拉她的手后,我一连七天没洗手。第一次抱了她后,我又一连上火十几天;还一度发誓要为自己这种冲动的行为而负责。
现在想起来,觉得好象已经离自己很远了,因为再也没有哪一个冬天会有下不完的雪。可那种单纯的感觉时常会出现在我的梦里,在梦里,我还会是那个为了凑够五十支蜡烛,用水果刀削破自己手指的男孩,还是那个站在月光下发誓要对自己行为负责的男孩。总之在我看来,我的初恋是美好的,因为它留下了许多让人回忆起来酸涩的记忆。
高中时,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又一次获得了周萍这个角色。而这次饰演四凤的正是妍雨。
高二时,文理分科,我由于过烂的数学和对化学的一窍不通,转而从文。那时虽已分科,但物理和化学却依旧得学。我和混球就牢牢的坐稳了我们班此两门功课倒数一二的宝座。不但如此,我们还打破了自建校以来的交卷速度之最;同时破了本校物理、化学最底成绩的记录。我创造了化学之新底,考了两分。混球的物理最底记录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混球由于在胡编乱造时字迹过于潦草,老师不得已,在他卷子上写到:“学不好不要紧,但态度一定要端正,这关系到以后的做人问题!”随即,老师在混球卷子上画了一个大大的“…∞”。
妍雨文采极佳,所以也选的是文科,巧的是和我同班。高二时的语文书上,有一个单元学的是戏剧,老师为了让我们更好的对课本所学有进一步的认识,决定搞一个话剧表演。分组时,我用一瓶可乐买通了语文课代表,有兴与妍雨一组。而混球那天刚好旷课,大家又在少一个人的情况下全部分好了组,无奈,混球就死皮赖脸的混在了我们这一组。
大家一商议,决定表演经典话剧——《雷雨》。
妍雨很自然的演了四凤,因为剧情里有一场周萍与四凤激情相拥的戏,害的我和混球为了争演周萍这一角色,打赌一周内不抽烟者胜。最后,混球没有忍住,因为在厕所抽烟被我撞到而败北。
于是在以后的排练中,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一次又一次拥抱妍雨。我还故意在排这段戏时笑场,为的是能多抱几次妍雨。气的混球只能站在一边看着我流着口水。排练十分辛苦,尤其是背台词,周萍的台词还奇多无比,背起来跟背单词似的。这时我就又很羡慕混球,由于他体形瘦小,演鲁大海没气势,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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