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书在学生手里至多保留两个月,超过此期限将按每天一毛钱交纳罚金。
“我还没看完,忘了应该哪天还。”
“不对吧,你以前对于哪天还书记得比我的生日还清楚,这次怎么会忘呢,到底怎么回事?”周舟坚持要把事情搞清楚。
“没骗你,真是忘还了。”
“瞎说,肯定另有原因。”周舟坚信事出有因。
“我把这本书买了。”面对周舟的明察秋毫我只好彻底坦白。
“买了?”周舟不相信图书馆会把书卖给我。
“我跟图书馆的老师说我把书弄丢了,赔给图书馆这本书定价三倍的钱。”我如实道出。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我想要这本书。”
“你可以去书店买一本新的,干嘛偏偏要花上三倍的价钱买一本旧书?”
“不一样。”我把这本的定价给周舟看,封底清晰的印着:定价2。1元。“这本书我只花了6块钱便买到手,而去书店买一本新书至少需要20块钱,用20块钱我都可以在图书馆买3本书了。”
“你还买了什么书?”周舟问道。
于是我从书包中掏出一本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莫里哀喜剧》,一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的《香水》,一本译林出版社的《圣经故事》。
周舟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些书说:“你这么做其它同学怎么办,他们看不到这些书了!”
“不用你替他们着急,我买的这些书都是无人问津的。”
“你怎么知道的?”
“你看。”我翻开一本书的封面,“这本书是85年出版的,距今已有十几年,可是它除了纸张有些发黄外,根本没有被人翻过的痕迹,我把它从书架上抽出的时候,上面还蒙着一层不薄的尘土,而且,你再看这儿。”我把书翻到封底,这页贴着一张借书单,凡是借此书的同学都要将自己的学号填在上面,“这张借书单洁净无痕,也再次说明这本书的遭冷落程度。”
周舟似乎被我所列举的这些证据说服。
“与其把这本书陈列在锈迹斑斑的书架上,让岁月和空气将它的纸张变黄,使它的字迹渐渐模糊,不如让它堆放在我凌乱的床头,为我对文学的热爱尽微薄之力。英雄无用武之地就是这本书如果不被我慧眼识中一生所要承受的悲哀。”我继续阐述我的行为的不合法但合理之处,希望得到周舟的理解。
“我还是觉得这样做不太好。”
“是不太好,可是既使我不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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