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唯诺诺的样子,一点也不和我的记忆有一丝的联系。要不是自信,我真的会以为我人错人了。
他匆匆地走了,好象很怕人看见自己。是不是去干什么勾当。我立刻就否决了,不应该怀疑这么老实的人。虽说他骂过我。
他没说谢谢。没礼貌。
不过,我当时想的却不是这些。我对于没有告诉他我是他的学生没有一丝的后悔和内疚,他不记的我了,我又何必去叫他想起我呢?有什么意义。
不过看来我的做人真的很失败,至少在高中很失败。
那些人,那些事,才过去一年,可对我来说好象是很久了。
仿佛前世的记忆,遥不可及。
我没有忘记,却是记忆自己走进了我脑海的仓库,藏了起来。染上了灰尘。
有没有擦洗的必要呢?
在那个下午,我问自己。
正文!!!
护士冰冷而温柔的手在我的手上不住地拍着,我的血管,那看起来是绿色的细线,终于清晰可见了。
细小的针尖插了进去,红色的血立刻出现在细小的塑料管中,随后又被透明的液体给冲了回来。
有点痛,不过在可以忍受之列。
也不能叫。
因为我是个男人。
男人有时候必须忍受一些东西,女人有时候不需要。
看着液体一点点的流下,我感到它顺着我的血管流动的路线。
一滴滴地数,忽然很累,将头转向窗外,外面有一棵很大的法国梧桐,枝叶茂盛。
和学校那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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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室添香。
不过古人添的是空气清新剂,而我添的是蚊香。
不得不俗。
医院的病房还算不错了,二个人一个房间,还有一台电视。不必每日以数吊瓶的滴数为乐。给了眼睛多一点的空间。
窗外有树,二棵,正好将我的窗口堵住。我看不见太阳,太阳也看不见我。在炎热的夏天这未必不是好事。
福兮祸之所依也。
蚊子特别特别的多。
有一个朋友对我说过,其实蚊子本是不需要吸人的鲜血的,吸血的蚊子都是怀孕的母蚊子,为了孩子她们必须这样做。
这曾叫不太爱用灭蚊剂的我高兴过一阵子。但现在,我已经没有这种心情了。因为我正躺在病床之上,我的生命也有了威胁。
下午金色的阳光透过树叶散在床上,美丽而炙热。
我想努力透过树叶看到外面的天空,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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