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这么漂亮的脚。”SAM看着我说道。
我脸一红,看了看那只露在SAM面前的脚,他不说也罢,一说我有些难为情了,低声问道:“你见过很多女孩子的脚?”“不是很多,但不少。”
“是不是和你吃饭的女孩子都不幸崴过脚,所以你特地在家里准备了红花油?”“你想象力真丰富,哪有这样的事。”SAM把我另一只脚上的鞋和丝袜也脱了,让我躺在沙发上,他在我脚踝上抹了些红花油,然后双手抓住我的脚,说道:“我揉了,你忍一忍啊。”说完手指在我脚上按摩起来,疼得我龇牙咧嘴,眼泪都快出来了。
“很疼吧。”
“是有点疼,你能不能,轻一点儿。”
“我已经很轻了。忍一忍,揉开了就不怎么疼了。”
我只得咬着牙,忍着痛,忍得眼泪哗哗,SAM给我抽了好几次纸巾。SAM按摩了一阵,又用热毛巾敷着按摩,我只觉脚踝湿湿暖暖的,没那么疼了。“感觉好点了吗?”SAM眼中满是关切。
“好多了,谢谢你。”
“别客气,想喝点什么吗?”
“白开水就行。”
“我这里没有白开水。”
“那你平时喝什么?”
“咖啡。”
“我不爱喝。”
“给你煮点红茶怎么样,正宗的伊拉克红茶,口感很不错。”
“太麻烦了,算了吧。”
“不麻烦,生活得讲究质量,要懂得享受生活。”
SAM进了厨房。不一会儿,红茶煮好了,满屋的芳香馥郁。SAM又放了点音乐,是慵懒舒适的音乐。“好听吗?”SAM问。“好听。”
“《APieceOfMyHeart》,中文名叫《心之彼方》,爵士情人乐团的。”他以为我对所有的外国音乐都一无所知,所以特地向我作介绍。我喜欢这首音乐的译名,“心之彼方”,似乎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又像一些看似离你很近却抓不住的幸福,可望而不可及。“多谢指教。听说,听爵士乐是某种身份的标志。”“你觉得呢?”SAM把玩着手上精致的陶瓷茶杯。“在你面前我是个乐盲,没有发言权。”
“乐盲还不至于吧,你以前听得比较多的是什么音乐?”
“古筝。”
“不太适合这个城市,酒吧里爵士乐比较受欢迎。”
“我是个乡下人,很土。”
“我可没这么认为。”
“那你觉得我是什么人?”
“和我不同性别的人。”SAM狡猾地笑了笑,避开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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