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午餐之前,上网收信。
在收进信箱内的二十几封信中,她看到他的名字——
端着碗,她啜了一口热鱼汤,心是暖洋洋的,笑是甜蜜蜜的。
把他的信点开来看,她嘴边的甜蜜笑容僵住——
思:
我们,分手吧!
森
好短、好短的一句话。
岑思的笑容僵了、心僵了、眼神僵了一僵在一封署名戈旭森寄给她的电子邮件上。
瓷碗落地的声音,她听不见;冒着热气的鲈鱼汤,暖不上她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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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场大厅,来来往往的人潮中,她尚未见到他的身影。
昨夜,她整夜未阖眼,不停的发E—mail给他,想问他是不是在恶作剧。
但他一直没回信,她猜,他传信给她之后,大概已经上了飞机,所以他没回信给她。
他不是会开玩笑的人,不可能拿分手的事,开她玩笑。
但她无法接受,在他们通了三年的E—mail传情话,在他回台湾之前,他竟然告诉她,要和她分手!
或许,国外的开放作风,让他的个性改了,他变得会开玩笑了又或许,他想给她一个Surprise,所以他……
天哪,是他!
岑思目光锁定前方一个高大的男子。三年未见,他变成熟了,体格明显变得魁硕——
那浓如墨的眉,那对不在乎周遭事物的眼,那冷硬紧抿的嘴角……
她的心,怦然狂跳,但双脚似乎被强力的胶着物黏住,无法向前走一步。
三年了,她终于又见到他了。
昨日的思念,化成一抹束风飞逝——
“旭森!”一个娇媚的嗲嗓声响起,令岑思反射性的回头去看。
一个打扮时髦的富家女,热情的奔向他,在热情的拥抱过后,是一个热情的吻……
岑思被眼前的情景给弄迷糊了。
头一回,她不清楚自己的角色,是作者?还是书中的主角?
她向来分得清的,可是,今天……
为什么在这个攸关她日后幸福的日子里,她却又像个作者,杵在一旁,看着男女主角火热的谈情说爱?她静静的望着他、静静的看着……
他们愈走愈近、他对上她的眼神,但只一秒,他的眼神又规矩的回复正视前方,连经过她身边,他也没再看她一眼。
他不记得她了吗?不记得有岑思这个人了吗?
她只不过是头发变长了一点……
就这样,他不记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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