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一桶金
第十四章第一桶金
1989年春节过后,我们开始主营录像机和电视机。
我做为公司唯一高学历的人,自然所有的技术有关的活计都是我的。每次有录像机新机种进来,我要先读一下英文说明,尝试各种功能,然后再给客户演示。那时的录像机大都是“水货”(走私货),带中文说明书的很少。经我手下的机型有:日立426E,索尼,松下G12,松下G33,福奈,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国产组装货。电视只做过北京出产的牡丹电视。
那时正是涨价风方兴未艾的时候,老百姓还没有什么心理准备,都慌慌然地抢购。生意真是好做,客户都是带着钱来的,大概试试就搬走了。
就连柳书记也坐不住了,花了3千元按进价买了一台18寸的牡丹电视。本来,柳书记是偷偷来的,等他前脚走,后脚老杨就告诉了我此事。大概想将来有什么事可以用来要胁柳书记,我就是见证。
我一边干活一边和客户调侃,堂堂研究生给你们服务,这商品的附加价值很高啊。一般他们都不怎么信。连我自己有时都忘记了自己曾经拥有的辉煌,兢兢业业于小商人之道,真是人生的悲哀啊。
那时店里的现金流量很大,每天动辄上万,会计每天都要跑银行存钱。我点钱的功夫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后来,我换了公司,领出差费时,我点了正面,再点反面,快的惊人,会计马上说,这家伙是个点钱老手。正反点两遍是为了防止出现半张钱。
有时进货时,对方要求现金交易,我们就要抱着一大堆钱横跨半个北京城去提货,最多的时候,是持2万九千元去提10台彩电。那时候百元的钞票还不多见,流通中的大额钞票还是以10元为主,近三万元装了整整一个公文包,体积大概有半个电脑显示器大小。
我知道了老杨之所以能将差不多进价的商品卖的便宜的原因了。其实很简单,售出商品时以银钱收据代替正式发票。
会计做帐是以正式发票为准,报税则以会计账目及原始凭据为准,如此,就可以逃掉本该纳入国库的应交税款,大概是营业额的5%。不要小看了这5%,往往我们公司的商业毛利润也就是5~10%,有很多赊销的商品利润率甚至更低,老杨的行话是“利太薄”,如果上了税,不仅不赚,还要赔钱。
这种做法是有风险的,曾经有客户拒绝收取银钱收据。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去投诉,即使有,街道办事处和联社也会挡下来,因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