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树了,至少低得上半个老乡吧?不由多看一眼——碗口粗细,高过丈余,嫩叶绿黄,沐在朝阳里,象一个刚扎胡须的少年,快乐地成长。
正匆匆地走,无意中就看见前面路面上有个黄澄澄的小东西,不会是金戒指——果然,只是一枚铜钥匙。我觉得,要是我当不好男保姆,也得象这钥匙一样被人扔到大街上了。
七点半不到,我就带着一大兜东西从超市回来了,从土豆到蕃茄,从鸡到鱼,从江米到小米,从燕麦到荞麦,从蜂蜜到鸭梨,十好几样儿。
小语正皱着眉坐在客厅里,见我进来,不经意地说:“这么麻烦,不就早饭嘛。”
我进厨房:“这你就不懂了,早餐最重要了,应该吃得象个皇帝,午饭嘛象平民,晚饭则是乞丐了。”
小语没说话,眼里满是不屑,对生命的不屑。
一阵子忙活,我熬了红枣荞麦粥,熘了一个大白菜,拌了一个嫩黄瓜,摊了一盘儿煎饼,逐样儿往饭桌上一摆。阳光亮堂堂地照进客厅,落在餐桌上,把早餐冒出的热汽照得仙气一样,炫哪。
小语舀了半勺荞麦粥,放进小嘴里啧了啧,眉心微微一蹙,咽了下去。
我有点紧张地问:“口感如何啊同志?”
小语点头:“嗯,好喝。”
趁小语吃饭的空儿,我又在厨房里忙活了一小会儿,等她吃完时,我又把一碗蜂蜜雪梨茶端到了饭桌上是。
“干吗?我已经吃饱了?”小语皱着眉。
“你还有点咳嗽,这是蜂蜜雪梨茶,喝了吧?”
小语想了想,端起碗皱着眉尝了一小口,:“管用吗?味道还成。”
我胸有成竹地说:“管用啊。但只能治标。我看你的身体真的不太好,以后我会让你慢慢调养好的。”
小语想说什么没说,把茶喝了一半,匆匆而去。
别浪费呀,我把小语喝剩下的给喝了。我张羽出手就是不一样,这茶味儿真纯。
收拾完厨房,我接着打扫卫生。小语的卧室本来就窗明床净的,其他地方三下五除二也完了,十来分钟而已。
这保姆也太好当了。这是我干完活儿之后的第一个念头。
写会儿毛笔字吧。这可是我人生的支柱之一啊。
伸手到旅行袋里掏毛笔时,手碰到了一个凉凉的圆圆的小东西,拿出来一看,一个五彩芯儿的玻璃球,临来京时儿子塞进去的,说是送我的礼物,叫我不要忘了他,真他妈的会煽情。把玻璃球拿在手里,脑子里满是儿子的调皮样子了。以前,每当有人夸他聪明可爱,我总是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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