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盛如珩。
“嗯,怪我。”盛如珩的手摩挲着他的腰,“我应该早点来认识你的。”
“比如在那些故意和你偶遇的楼梯间,跟你搭句话,问一句:同学,你知道怎么在学校广播站点歌吗?”盛如珩想了想,又继续道,“或者晚自习放学的时候,装作和你顺路,问你汉堡店今天有买一送一的活动,要不要一起吃个宵夜。”
“还可以在你路过球场的时候,装作不小心把球往你面前扔,跑过去捡球,跟你说‘同学对不起’。”
裴聆顺着他的话在脑海中想象了一下这些画面,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你当年,为什么没有来认识我?”
“那个时候太胆怯了。”盛如珩很轻地叹了口气,喜欢在少年人身上的具象化就是胆怯和勇敢。
他可以勇敢地承担下家人的责骂,可以勇敢地承认自己是世俗眼里的“异类”,但他也无比胆怯。
不敢去认识裴聆。
不敢把写好的情书送出去。
不敢对裴聆说一句喜欢。
“现在也不晚。”裴聆看向他的眼睛,突然感受到了盛如珩这些年的辛苦。
他忍不住亲吻了一下爱人的唇角:“我觉得,现在的我们,不早也不晚,一切都刚刚好。”
“并且,我们还有漫长的一生,会携手同行。”
盛如珩的手搭在他的腰上,低头和他交换了一个温柔的吻。
“嗯。”
他说:“以前的事情我都会说给你听,童年记忆、少年时光,那些幸福的或者是难过的时刻, 都会说给你听。”
正是那些过往,拼凑成了现在的盛如珩。
所以一切都刚刚好。
花会沿途盛开,他们的未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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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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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故事的结尾见面啦,好久不见呀。
先给大家认认真真鞠三个躬,一鞠躬,谢谢大家等我新文这么久;二鞠躬,谢谢大家看到这里;三鞠躬,谢谢大家对我家崽崽们的喜欢!
写这本书的脑洞其实是因为身边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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