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才和他聊了两天他就要提出见面,而后来还是答应了,主要原因还是那句话——我不想错过任何一个可能。
当时其实想的就是我他妈的都孤独成这样了,他要是比我帅,我立马给了他。^_^
我们约在了H市一比较牛掰的公园门口见面。他说是下午两点半到,我说没问题。
我是两点四十到的。本来我就晚了十分钟,心里还挺不好意思地,结果他比我还晚了十分钟,光这一点我就郁闷了半天。其实令我郁闷的还不止这个,更重要的是他长的真是一塌糊涂两袖清风——怎么说呢?比起俺们那旮沓每年招的民工来形象好不到哪儿去。我不是瞧不起民工,最主要的是一想到要我和一这么打扮的人谈那个,甚至还要发生什么什么关系,我接受不了。所以我当下就决定和这人分了。
我用极其温柔的语气,拿相当灿烂的微笑对他说:“瞧你走这么远的路”。
他还没等我往下说呢,就立马打断了我说:“我是坐公车的”。
我估计这人还没听懂我要跟赶他回去的意思,就赶紧提示说:“看把你给累的,早点回去休息会儿吧!”
他还没等我说完立马接话说:“我不累,真的不累”。
我当时真想上去一拳把他给揍晕了,可一想大家都是同志,本来就够受那些所谓的正常人的欺负了,再怎么着也不能互相残杀了。我就特勉强地得说:“那就到公园走走吧!”
他立马哼啦呀啦地说着“好好好”地一把把我拉进公园。我两用了几乎半个小时的时间就把平时我逛三个小时都逛不完的公园给逛完了——他那速度可真叫一个快啊!我估计那娃子也是刚开始见象他那样的人也就是我吧,是拿心跳的速度逛公园的。我虽然觉得他挺傻挺可爱的,但就是怎么也接受不了他那两袖清风的民工样儿,所以在逛完公园简单聊了几句之后,尤其是在得知他初中毕业就没再读书而是参加工作之后,我立马厚颜无耻地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把他给打发了。
拿我的理解说就是他他妈的也太“小学生”了点吧,意思就是他那思想认识知识结构任知水平几乎还停留在小学阶段,真叫一傻B啊!我他妈的要真找这么一人陪我,我连跳二十八楼的心都有。
后来我就真的没敢再怎么找了,也不敢再随便跟人见面了。
可是您听真切了,是不敢随便见,可没说不见啊。
后来也见过几个,要么是太帅了人家看不上我这弱不禁风一身病骨的样儿,要么是我太帅了或者说那人太不帅了我看不上人家,所以就也吹了,好不容易见了个旗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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