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有固定模式个个差不多:样子不十分美,但打扮得无瑕可击,姿势最时髦,谈吐甚斯文,可惜缺乏生命感,整个人如一件精致的摆设,没有活力,同她们做朋友,味同嚼蜡,她们懂得什么叫生活?
男人喜欢接近野女人,不是没有原因的,活生生、有血有肉、泼辣辣、有汗有泪,跌倒爬起,心身都有纪念性疤痕,都是故事,她不是一张白纸,但是彩色摈纷,另见一番景象。
我于是说: “我喜欢你多些。”
“我有信心我们会得长久保持联络。”
“孩子几时回到你怀抱?”
“他为此仍在踌躇。”
“明显地他爱这小孩。君子不夺人之所好。”
“不不不,他只是要面子,他怕孩子做油瓶。”
“这也是事实,”我说, “他的女儿,他会为她设想,他会给她最好的一切。”
“我就是怕这一点,我就是不要她做一万人瞩目的孩子。恭敏,你在洪氏栽培下成人,多么患得患失……我不要孩子辛苦。”
我微笑, “你完全明白快乐是什么。”
她很谦虚,并没有焙耀她的本事。
锁锁把一包文件交在我手中,着我转交泽叔。
她笑说那是洪昌泽想要的东西。
文件用牛皮纸信封套着,并无封口,我随时可打开查阅,但是我没有拆看。
如果我有好奇心,封得再牢也可打开,火漆印也挡不住掀人私隐的大欲,但我深信无知胜有知,现在我活得很好,不必自寻烦恼。
我将之交在泽叔手。
他抽出一看,闷声不响,将之喂人碎纸机,切成上海拉面般粗细,用手掏散。
他冷冷说: “影印本在法律上没有作用。”
“我相信绝对没有副本。”
“在你记忆中也没有?”
“我没有看过。”
这是事实,但是他怎么会相信,他笑, “恭敏,我一直低估你。”
没有,他并没有,我就是那副德性,他全没错。
我说: “你看我长大,你知我为人。”
他自己生就弯弯曲曲的心肠,不相信世上有直路。
我问: “孩子呢?”
“她是我的。身外物我不计较,但孩子归我所有,是我骨血,她不会离我半步。”
我很为难。
“不过,既然她把部分东西归还给我,我也不会令她失望,她有权探访孩子,并且每年可与她共同生活两个星期——在我指定的住所。”
“如果孩子要跟她呢?她确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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