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地挺身而入,并开始了强硬的往返。我不能自已地咬着嘴唇,很快就尝到了血腥味。“K”,我迷迷糊糊地喊出了这个名字,“K,快些,给我。”
“忘记这个名字,叫我常欢”,他嘴上命令着,下面却一刻不停。“常欢……”占领者的名字从我的口中一遍遍传出,直到变成尖叫。
这是我和常欢之间最完美的一次,虽然之前我们也很合拍,但这次却多了些什么说不清楚的东西,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刚才喊出了K,这简直不可思议。难道我居然编故事编到走火入魔了?还是轻度人格分裂?我不知道。他生气了么?他要我忘记那个名字,他要我呼唤他……天,怎么会这样!
瞪眼睛瞪到了凌晨3点,床头的小灯温柔地亮着,我躺在床上数绵羊,我忘了带香水出门,而他的香水还刚好用光了。我睡不着。那次车祸以后,我忘记了一切,唯一感觉似曾相识的,居然是半瓶香水。我说我记得那种味道,于是妈妈就把它喷向了房间的各个角落,连我的被子和枕头也不例外,只可惜这种铺张并没有让我恢复记忆,却让我在日后养成了的一个坏习惯——枕头上如果没有香水味,我就会失眠。
“常欢,送我回家。”我坐起身来,轻轻摇晃着他。
“怎么了?”他睁开了眼睛,一脸茫然。
“我睡不着,我想回家。”
“天亮再走不行么?”
“不行,枕头上没有香水味,我睡不着。”
“你数绵羊,数星星,数手指头数脚趾头,数一会就困了。”他转过身去,显然是准备睡囫囵觉。
“123456789~~123456789~~12……”我贴在他的耳朵上大声嚷嚷了起来,我不相信他还能睡得着。
“服了你了,”他终于坐了起来,并一脸懊丧地看着我,“你等我清醒清醒再送你回去。”
“谢谢亲爱的”,我飞快地亲了他一下,“说不定以后我性冷淡了,真会嫁你。”
“真是个250,服了。”他下了床,走进了浴室。
等他拎着衬衫出来的时候,我已经穿好了衣服,只等他一声令下就可以冲出房门走向电梯。可惜他只是把一件衬衫塞到我手里就重新躺回了床上,他让我抱着衣服睡,因为那上面有我熟悉的香水味。我其实也懒得折腾,所以就听了他的话。综合了体味的淡淡香气让我很快找到了熟悉感,我又一次脱掉衣服躺在床上,这次没有数绵羊,我很快就睡着了。
熟悉的梦境。
迎面驶来的大卡车,左打轮,我飞到了风挡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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