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我用力拽开车门,一屁股坐到了副驾驶上。他没有马上开车,反而挑出了一张CD盘。音乐响起,是猫王的《It‘s now or never》,很动听的老歌。
“去我那吧,别回家了。”他的声音跟猫王的混在一起,我听不出其间是否有弦外之音。
“3P?”我歪着脑袋,很不客气地甩出了一个外来词。我无意干涉他的私生活,但也绝对没有兴趣参与那种变态的性游戏。
这俩个音节像是一把开启笑声之门的钥匙。他先是忍不住扬起了嘴角,后来居然哈哈大笑了起来。笑了好一会,他才挤出来一句:“你都快一万年没撒泼了,今天还真够劲。”
“我撒泼?你想3P还不许我问一句?这也叫撒泼?我靠!”我有些沉不住气,终于很没教养地骂了一句。
“行了,不跟你斗嘴了,我这就送你回去,不3P了。”他踩下油门,黑色的雅阁轻轻奔驰在马路上。
深夜的西顺城街灯火辉煌,就像是一条通往未来的时光隧道。我把脑袋转向窗外,数着一根根被我们甩在身后的法国梧桐。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条漂亮的马路,有灯光,有梧桐,还有一些干净漂亮的小汽车。猫王的歌还在唱着,车还在行驶着。这样的歌,这样的马路,这样的灯光这样的梧桐树,这样的夜晚,让我有些感伤。
这样的一切该属于恋爱中的男女,该属于相互忠诚的情人。而我和常欢,究竟算什么?床伴?合作者?拍档?
统统都是。
但唯独不是“恋人”。
我们不可能相爱。
似乎永远都不可能。
“真的不去我那?”岔路口到了,我家向左,他家向右。
“不去,我要回家”
“我那没别人。”
“那也不去。”
“去了就告诉你一个秘密。”他像个运用花言巧语来求欢的骗子般锲而不舍。
“不感兴趣。”
“你肯定感兴趣。徐小妤准备结婚了。”
“你说什么?”我转回头,万分诧异地盯着他。
“我就知道你肯定感兴趣。”红灯变成了绿灯,他没有向左转。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我没心思听你那些莺莺燕燕的烂帐。”我假装毫不在意,冷冷地反驳着他,其实我心里是很好奇的。这个纤细的女人,想不到她居然如此狂野,婚期已定,还有心思跟老同学鸳梦重温。更加让我吃惊的是,常欢这次居然一反常态,开始招惹有夫之妇了。
“她爸是高法的院长,我嘴里常说的那个‘法院的哥们’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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