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得,现在更是轻车熟路。
刚刚跑到楼梯口,我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是常欢。我接起来却听到他跟别人在说话,声音听起来很远,大概是不小心按下了重播键。自从换了这款平板电话以后,他总是忘记锁键盘,类似今天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好几次,我总是提醒他,可他总当成耳边风,这个固执的家伙。我恶作剧一样竖起耳朵偷听他的秘密,如果这家伙敢趁我生病的时候勾搭别的女人,我就跟他没完。
走廊里有一对男女正在小声争辩着什么,他们还算有教养,知道医院里不能大声喧哗,所以也不会影响到我的窃听计划。
“大勇,”常欢说,“非要手术么?你让我怎么跟他说?”
看来常欢正在李大勇的办公室,就是10米开外的那扇门里面,他们又在召开慕尼黑会议,准备拿我开刀,我这回要坚决反对,反对任何形式的小题大做,我受够了当小白老鼠的日子。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大门口,手里的电话却没挂断,他们的声音越来越近,就像现场直播,真有趣。
“其实就算手术了也未必有用,三期胶质瘤,基本没得治。很多人根本下不了手术台,活下来的也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就算万幸手术顺利,也不能保证活多久……再说手术费用也不低,就算你们都不缺钱,也犯不上这么折腾。”
“我不管,花多少钱都没所谓,我只想让她活着,一年,一天,甚至一分钟都好。三年前我已经失去她一次,我不能再失去第二次,你无论如何要帮我,像三年以前那样,再给我一个奇迹,算我求你……”
“尽人事,听天命吧。对了,还准备继续瞒着她么,我看她挺伤心的,还真以为自己流产了,当初你怎么扯了这么个谎。”
“还是瞒着吧,这也是她父母的意见。”
走廊里那对男女的吵架突然升级,女人的破口大骂像是一个炸雷,刹那间响遍了整个走廊,男人不甘示弱,他的词汇比女人的更加不雅,声音也仿佛更大些。
我的偷听被打断,但这些已经足够了。我以为自己会在刹那间崩溃,可是我没有。
三期胶质瘤,这个医学名词曾经被我应用在那篇《狂想曲》中,当时我还上网查过了资料,从那时我就知道,原来这种病还有一个更通俗易懂的名字——脑癌。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连日头晕眼花头昏脑胀,为什么明明不久前来了月经却又莫名其妙地流产,为什么要吃那么多药打那么多点滴,为什么会在那个夜里全身抽搐,为什么常欢坚持让我住院,为什么妈妈的眼圈总是红红的,甚至为什么李大勇会像个白痴一样“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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