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乖巧”、很识相、也很忍痛地决定道。
蓝仲达则在一旁笑岔了气。天啊!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个天大的谎言,蓝芙菱绝对不可能会为他准备三餐的,她甚至连糖和盐都分不清楚。
“好了,就这么决定。”芙菱看看手表,塞了最后一口吐司,站起身来急道。
“大哥,等一下就麻烦你载芷嫣去学校交报告,二哥,你载我去体育馆,我快来不及了。”
“你还要去?今天干脆请假在家睡觉好了,你已经两天没睡了。”芷嫣也站起身来。
“没关系,我中午就可以回来了,而且今天要发薪水。”芙菱穿好外套,拉着还在吃东西的蓝仲达就往门口走去。
“喂喂喂,我还没吃完耶!”蓝仲达努力吞下卡在嘴里的早餐大叫着。“为什么我要负责载你?你的车呢?”
“被偷了,所以从现在开始你要负责载我去。”芙菱扯着他的袖子催促着,连脱带拉好不容易出了门后,才再悄悄开口对他说道。“是你要我留下来陪你玩电动所以你得负责去买新的卡带回来,原来的我都玩腻了,没啥挑战性。”
原来是为了电动玩具才留下来的。
他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小妹?蓝仲达在心里苦叹着,如果照目前的情势走下去,她真有可能会赖在家里一辈子。
看来,想办法把她“销”出去,是他这个做哥哥首要的重责大任。
03
有生以来,蓝芙菱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肥”。
早知如此,她宁愿选择肥死。
人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奇怪。好象上电视报纸是一件很难、很了不起的事,其实要上报纸还不容易吗?只要随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证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还没人会同你抢版面;至于跟所谓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呢?说实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迷过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个,充其量她也只喜欢过傅培梅,但当时她唯一的想法仅是——当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过目前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彻绝绝对对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张着大嘴,重重打了个呵欠。
一夕成名的后果实在有点可怕。她来这里打工到现在,从没有人曾特别注意过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团拉拉队争相网罗的对象。
她现在甚至连偷懒打盹的自由都没了。
她抱着拖把坐在场边,死撑着眼皮盯着场内例行的练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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