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惊愕拋在身后,他在体育馆门口追上了走路速度慢如乌龟的芙菱。
“喂,‘狐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沈彻挺热心道,她受伤了,他也有责任。
“谢了,不顺路。”她拒绝得一针见血。都是他!重得要命,还压在她身上,害她全身骨头都快散了。
“等我走了,你可别后悔。”他径自转身朝停车场走去。
“等一下!”她叫住他,待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才郑重说道。“我—不—叫—狐—狸。”这个男人的耳朵大概有问题。
在他的挑眉注视下,她维持着最基本的尊严,扶着腰吃力地走到马路边。她好象真的受伤了,这下子她总算可以躺在家里休息三天三夜都不出门,当然也可以不必再见到他了。
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芙菱,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蓝仲达将车停在路边,正摇下车窗对她招手。“还不是因为……”
“沈彻?你也在啊?”蓝仲达看着她身后,突然高声叫道。
芙菱瞪着大眼,在两人身上来回扫射,最后,才以最镇定的语调问道:“你们……认识?”
“阿彻移民去美国前,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还常去公园玩躲避球。你小时候见过他的。”蓝仲达贼笑着,自从小妹上新闻以后,他就对认识沈彻一事隐忍着没说,如今终于如愿地看到小妹宛如抽筋的表情,总算值回票价。
“原来你就是‘懒狐狸’,我早该想到的,可是……”沈彻比了比自己大腿下方的高度说道。“我记得你以前是个矮冬瓜。”
“和我们比起来,她的确是!”蓝仲达朗声大笑。
蓝芙菱不予置评地打开车门,不想理会这两位“相见恨晚”的男人,她才刚坐进车里,就见到沈彻也跟着一头钻进车内,她一急,不由地大喊:“喂!你要干什么?”她想把他推出车外。
“搭个便车而已。”沈彻已经不客气地靠着椅背闭目养神了起来。
“你自己有车。”芙菱对着他吼叫,他脸皮怎么这么厚?
“他那辆车是厂商赞助的,小的连腿都没地方放,坐起来也怪不舒服的。”蓝仲达替沈彻解释着。
“可是我们又不顺路!”
“嘎?我没告诉你吗?阿彻就住在我们家巷口而已。”蓝仲达笑嘻嘻地说道。
“房子还是我帮他找的,如何?不错吧!以后还可以就近彼此照顾。”
不错才怪!芙菱在心底嘀咕着,她才不会有需要他来照顾的一天哩!
她闭上眼睛,决定到家以前不再开口说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