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都没发生。
※ ※ ※
芙菱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勤快。
当初她就是因为太懒,又不喜欢和太多人打交道,才会坚持不和大哥下南部,可没想到,她现在竟然会随着沈撤出门打球。
“你的车好小。”芙菱窝在右前座,觉得自己的脚快抽筋了。
“厂商提供的,就勉强开吧!”
沈彻的车子是属于迷你型的都会房车,外型其实还满好看的,只是可能比较适合给一般摩登女性来开,对沈彻而言,它着实太小了,她甚至怀疑他是如何把他如此庞大的身躯给塞进这么小的车子里头。
“还要多久才会到?”她问。
“快了,再过一个收费站。”
“再不到,我就快晕车了。”她已经睡睡醒醒数十回,带来的零食也早已一扫而空。
“呜……”“麦可”从后座露出一颗大头,似乎也在附和芙菱的说法。
“懒狗看起来好象不太舒服,它会不会快吐了?”她怕它会往前吐在她身上。
“每次带它出门就是这副样子。”沈彻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往后摸摸“麦可”的头。
“哦!”芙菱也摸摸它。“跟我还挺像的嘛!”她心有戚戚焉。
他们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也总算聊到了目的地。
一到下榻的饭店,沈彻立刻先去办理报到。芙菱则一看到旅馆里的大床就忍不住跳上去试躺一番。
真可惜,如果有带她的宝贝棉被一起来的话,就更完美了。她像只懒猫似地窝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如果现在能让她一觉到隔天,那该多好……
良久。
“懒猪,起床了。”沈彻熟悉的叫喊又在耳边响起。“我们必须去球场了。”
“再让我睡一会儿。”她咕哝着。她好象才刚睡而已,怎么时间过那么快。
“乖,起来。”沈彻像个老妈子把她从床上拉起来。
“你今天要出赛吗?”她揉揉眼睛。
“当然。”他拿着梳子替她梳头发。
芙菱赖靠在他身上,让他替她梳头穿外套。她本来打算如果沈彻不出赛的话,她就可以赖在饭店不要出去了,可是既然沈彻要出场,而她又已经答应要去为他加油,所以赖不掉了。
“走吧。”一切打理就绪,他牵着她快步走出饭店。
和芙菱相处就要采取主动权,否则以她拖拖拉拉的个性,到球场时,恐怕球赛早已结束了。
“懒……懒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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