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也因为有这样的母亲,他才不在父亲优渥的家世下染上富家子弟的恶习。
“你很像咕噜,”他笑,对着马匹自言自语。“一样的坏脾气,它是我第一匹马,我十六岁那年,它得了马蹄炎,再舍不得我也只能让它走,于是我十八岁生日那天把它的模样刺在我背上,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它。”
诺顿一边说话一边找死的摸它,好几次差点被咬到,但他仍玩得乐此不疲,玩到后来,不知道是诺顿的毅力感动了难驯的马,还是那匹马累了,他竟然可以来来回回尽情抚摸马的脸而不被咬。
他笑出来,想起童年的美好时光。
“不知道外公缺不缺个工读生?今年暑假,我很乐意扫马房、喂牛、赶羊。”
看向被他摸着摸着就驯服的马儿,诺顿开始思量今年暑假到外公农场打工的可行性有多高。
诺顿的父亲从政,又是呼声高的议员,让诺顿自然不用为生活烦恼。
他十三岁来到英国念书,每年寒暑假才回美国,他不像其它同学可以在家里享受玩乐,他得去找工作,一开始是帮邻居除草,后来大一点了就去应征服务生、清洁工或任何可以赚到钱的工作,好负担自己假期间的开销,为了不养出游手好闲的见子,他的父母不支付他求学以外的费用,诺顿也从不觉得靠双手工作赚取生活费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没错,依他的家世背景,大可以找到轻松的工作,但那能学到什么呢?
诺顿在想,今年暑假他就会从罗伦中学毕业,接下来,他会回美国就读早申请好的大学,这个暑假,不妨照着自己心意,就到外公家吧!。
虽然他这个决定可能会气坏爷爷,不过管他的……
“这不是你该出现的地方。”
在诺顿正愉快的沉浸在思绪中,一个突兀的声音冒了出来,他心一跳,强自镇定,转过头去看那无声出现的人。
那是一个纤细的少女,拥有一头黑发,亚洲人的五官和白皙肌肤,她的脸很小,大概只有巴掌大,穿着宽松服装,头发披在肩上,给人一种脆弱易碎的印象。
“唔,你说得对。”诺顿想着该怎么糊弄这个女孩,让她别大声声张,把他和强森在这里的事情说出去。
可让他意外的是,那个看起来娇弱,很像随时都会尖叫一声昏倒的女孩,却先对他说着不假情面的话。
“如果你不碰我的马,我会非常感激你。”卞珏看见他大胆触碰自家爱驹,不禁玻Я瞬'眼。“诺顿?伊莱斯。”
听她正确无误地喊出他的全名,诺顿眼神一敛。“你知道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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