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下去。”
纪瞬年当时不以为意,觉得自已弟弟不会至此,没想到后来自已的弟弟真的像于恒说的那样。他始终不能理解二人的感情。
纪经年仰头活动一下脖子,揉着发花的眼睛。
他今年四十四岁了,距离于恒离开他已经过了六年了,近几年他的身体飞速衰老。
两鬓斑白,脸上浮现了皱纹,眼睛也花了,脊背也佝偻下来。
甚至比大他十岁的大哥更加衰老。
没有从前那么英俊非凡,他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已会想,自已这个小老头的样子有点不好意思去见于恒了。
纪经年坐了一会,又拿起于恒的日记本回到床上。这本日记他已经看了很多遍了,逐字逐句几乎能背下来了。
不过睡前把日记本放在床边,已然成为他睡前的一种习惯了。
纪经年轻轻吻了一下手腕上的莲花吊坠,小声说了一句,“晚安宝贝。”
那个镂空莲花吊坠里嵌了一个小小的罐子,里面装着一点于恒的骨灰。
在纪经年的精神世界里,于恒从未离去,每一天都活在他的生活里。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于恒病的很严重的时候,纪经年基本就已经不管公司的事了。不得已文女土又叫已经“退休”的二女儿纪流月出来挑大梁。纪流月最后也没能把这些事甩出去潇洒,只能眼巴巴盼着侄子纪遥赶快长大,她好退休。
最近出了一件怪事,公司保安队长几次三番和她说,有个青年来门口蹲着,说要见纪经年。
纪流月起先没在意,她那倒霉弟弟这几年除了做做公益,旅旅游其余的什么都不做了,都快与世隔绝了。
竟然还有人找他?
没想到那个青年竟然执着地在楼下蹲了一个月,纪流月觉得该给弟弟打个电话了。
电话无人接听,纪流月只好自已踩着高跟鞋苦兮兮的去见他。
男青年二十出头,长的不错。纪流月仔细看了,评价是不如于恒好看。
“你好,我是纪经年的jiejie,你找他有什么事,跟我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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