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他们,然后某一天早上,一通来自艺天的电话吵醒了我。
这次打来电话的不是那位音乐部门的负责人,而是一位自称wendy的女经纪人。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能以一名唱作歌手的身份结束这一生,老了能写本回忆录,我会写塞林格是我的第一个伯乐,而wendy姐是第二个。虽然我现在已经不是她手下的艺人,我现在都不是艺人,但我依然感谢她,没有她,就没有后来的一切。
很多人知道她是因为她捧热的那些男团女团,但少有人知道她曾经也有过成为歌手的梦想。
“但没有那个才华,”约出来喝咖啡那天,她笑着坦言,“最后兜兜转转成了经纪人,也还好,还算一个大脚趾踩在梦想里吧。”
她想签我只有一个理由,她想带出一名成功的歌手,不是偶像,而是真正的歌手。
“要有好的才华,好的嗓子,好的唱功,脸也不能差。我觉得就是你,迟南。”
我头一回面对这么直白的夸奖,竟然觉得不真实,心说她是否高看了我,我不愿承认自己不好,可我一定有哪里非常不足,才直到今天仍成绩平平。
wendy姐说:“你要自信点。就算不相信自己,也要相信我的眼光。”
就这样机会从天而降,我签约了艺天,成为了一名唱作歌手,美梦成真让我兴奋,但除了美梦成真,心中还有另一种蠢蠢欲动的期待——我终于靠近我的偶像了。
作者有话要说:
觉得有必要提一下,贝斯这个乐器和吉他的不同在于吉他的声音毕竟够明亮,所以哪怕技术有缺陷,弹起来也不会难听到哪里去,而贝斯就不行,贝斯的声音低而且闷,技术不够好也就弹个根音给乐队垫个节奏,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弹棉花那种声音,技术不好真的只能弹棉花,可以说一点美感都没有。但如果乐手拥有能slap solo的功底,就可以神奇地将这种低音乐器弹得像吉他一样好听,唯一的不同就音比较沉而已。贝斯通常只有四根弦(吉他能有七八根),而且乐队不够精良的话,只需要它来装饰一下低音做个节奏什么的,所以贝斯入门比吉他容易多了,弹棉花谁都会,但是想精通却比吉他更难,首先因为贝斯弦少音沉,为了把它弹得好听,就需要比吉他更炫更可怕的指法,而且贝斯的弦还非常的粗,你可以想象手指需要锻炼出多强大的控制力。
第4章
签约艺天后便开始马不停蹄地录制第一张迷你专辑,wendy姐说要趁网上热度正高,趁热打铁。虽然是在同一家经纪公司了,但其实和lo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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